中提出应用甲骨文为他撰写这部著作时带来的益处:“此书(即《明堂寝庙通考》)全根据金文、龟卜文,而以经证之无乎不合。”另外,王国维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完成的《殷虚卜辞中所见地名考》一文,同样是以其渊博的历史地理知识并参阅大量典籍,对甲骨文中出现的龚、孟、雍、亳、曹、祀、载、雇这八个地名进行考证,这些贡献都不容忽视。而最不能忽视且还引发一场学术著作权归属问题公案的,则要属上面提到的罗振玉那六万字的《殷虚书契考释》一书了。那么,《殷虚书契考释》是怎样一部著述,它在甲骨文研究史上占有怎样的重要地位,王国维在其中有何贡献,又为何会出现著作权归属问题的争议呢?
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距离国学大师孙诒让撰写出版《契文举例》已经整整十年了。然而,社会上对于甲骨文是否属于文字还有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另一位学高名重的国学大师章太炎,他不仅坚决不承认那些刻划在甲骨上的线条和图案是文字,还撰写了《理惑论》一文对开展甲骨文研究表示明确的反对。由于章太炎在学术和政治等领域里的崇高声誉,他的观点使许多人对甲骨文产生怀疑,以致还有人就此对活着的罗振玉和王国维两人展开攻击。正是在这种社会和学术形势下,罗振玉不仅感到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甲骨故研究甲骨文责无旁贷,而且也深“感庄生‘吾生有涯’”之叹,遂发愤要撰写出一部足以扭转人们对甲骨文持有否定和怀疑观点的著述。于是,罗振玉在《殷虚书契》(前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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