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25 章(第3/4页)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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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支持的态度。毛钧年有一位柯姓同学,也是福建人,在香港大学毕业后,去美国发展,事业有成。毛钧年介绍他同我见了面。他提出一个新设想,要在九龙最繁华的尖沙咀到弥敦道旅游中心,建一条地下电径,以增加吸引游客。所谓地下电径,就是在地下建一条由传送带带动的金属道路,人站上去后不必走路,随传送带往前;在电径两旁建地下街道,发展商业或服务业,在地下电径的入口处,建地面商场或做其他用途的地面建筑。他准备投资,并希望和中资合作。

    我支持他这个新颖想法,同意同他合作,关键是必须得到港英政府的同意和批准。我请他按社会正常程序进行工作,先研究设想的可行xìng,做好可行xìng报告,然后向香港政府申请。他很快都做好了这些工作。我让副社长郑华专门同港府有关部门联系,并宴请他们表示我们对此都有兴趣,认为会有益于香港的进一步发展,希望香港政府加以考虑。但是几年过去了,一直到我离港前,港府如泥牛入海般毫无反应。令人非常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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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资本在香港的发展,有几个阶段。初期,主要是为了掩护地下工作,为地下工作提供经费,搞了一些商业机构。以后为了外贸进出口的需要,又逐步发展一些机构。

    guó mín dǎng退出大陆后,接收他们在香港的一些机构,比如招商局,在此基础上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中央与内地各省市,从事工业生产和贸易的有关部委,都希望到香港设立机构,但当时中央的指导思想偏向限制。中央有人主张,让各省市、各部委在香港都有适当的据点;也有人主张,不能多设,并且认为已经够多了,要整顿精简。八三年,在港澳办、外贸部主持下,国务院批准了一个文件,限制各省市、各有关部委到香港增设新机构,原有机构要进行整顿。我上任前,李后把文件给我看,要我到香港之后执行。

    我原在地方上工作,从省市地方、有关部委的角度考虑,既然实行改革开放,在香港就须设立据点。以江苏来讲,江苏在香港有个小机构,附设在华润,只有两三个人,起不了什么作用,而地方上非常需要了解外界的信息,增加同外商、港商的接触,以增加进出口机会,学习和适应外界市场运作的情况和经验。我不同意这个文件的精神,而倾向在香港发展中资机构。当时廖承志还没有去世,我向廖承志和李后提出,可否等我到香港进一步了解情况之后,再决定是否执行这个文件。他们同意了。

    我到香港之后,又向他们提议,请北京派人到香港来,共同进行新的调查,国务院同意了,派了一位外贸部副部长来香港调查。调查两至三个月后,重新写了报告,与以前的报告大不相同,持比较开放的态度,建议国务院允许省市、部委有条件地来港增设机构。在我积极建议下,不久,这位副部长又率领内地大多数省市的代表团,来香港举行空前规模的展销会,内地有几百人参加,在香港产生较大影响。

    以往,内地对外贸易,都是通过外贸部门统一进行,生产部门对外界市场情况基本上不了解,由外贸部门下计划、订购,由外贸部门销售。各省市、各地来港设机构,实际上打破了这一传统做法,自行摸清市场情况,研制生产计划,对中国的外贸体制改革,起了促进作用。

    从香港本身发展考虑,在保护英资、外资、华资、侨资、台资在港利益,让他们有继续发展机会的同时,中国资本也应该有一定的份量。中资可以,也应该不凭借特权,通过学习和运用香港市场经验,在不和香港人“抢饭碗”,不影响港人利益的前提下,求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将来,香港万一出现不稳定因素,凭借这个基础,可以减轻对香港的消极影响。

    我认为,中资应该不断壮大。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在香港有中国的“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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