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一二章 商业发展思路 中(第3/4页)  定秦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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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长途输送粮食的矛盾。

    第二阶段,为开中制继续发展并鼎盛的时期,也是开中制因损、变革、更替最为激烈的时期。以折色开中;设常股和存积之制;剥削灶户、以余盐补正课之不足为三个主要内容。

    首先是开中折色之制。开中初期,缴纳米麦,谓之本色。永乐后期,纳钞、银、马、茶、帛、铁等形式逐渐取代了纳米,谓之折色。仁宗时,以钞法不通,因此以户部尚书夏原吉所请准许纳钞中盐。初仅偶而为之,为流通钞法的暂时补救措施,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至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副都御史鄢懋卿整顿盐法时,大肆搜括,折色开中遂登峰造极,不可遏止。表面上,国库充盈,然招致的是粮仓空虚、商屯尽废、边储无积粮的恶果,这实际上是“涸泽而渔”的作法,是不可取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明中叶以后,开中商人分化为边商、内商、水商,分别承担报中、守支和市易的任务,前面所提及的报中、守支、市易均由边商完成的这一盐业运行体制已被打破,报中、守支、市易三个环节已分别独立。加之势豪占中,对奏买余盐进行垄断,形成“内商坐致富饶,而边商益困”的局面,作为输粮边地、商屯开垦主体的边商在此过程中遭受了致命的打击,边商无利可图,于是商屯尽废,开中之崩溃已不可挽救。

    第三阶段,为开中制彻底衰亡阶段,以内商演变为包销商和纲运制的出现为主要内容。纲运制标志着我国盐法中商人包销制的最终确立,这一改革本是为了挽救开中危机而作的最后努力,结果却导致了开中制的被取代。从此,结纲行贩的内商开始垄断了盐的运销全过程,成为清代运商的前身。

    前述余盐之行,边商遭受了重大打击,因此有人主张起掣河盐。“所谓河盐者,沿河径自超掣,不上堆也”,即具有不上廪,在河径自超掣,易支、获利捷等优点,封建国家乐得以此作为边商的特殊优待:“内商安坐,边商运输,故掣河盐以惠边商耳。”从而,优待边商,而内商则遭受重大打击。

    实际上,起掣河盐的本质在于边商只在表面上受惠,边商亦非最终受惠者,造成新、旧引俱滞,内商和边商俱困的局面。因为,此时出现了一种专以套购盐引、居中谋利、囤积居奇、垄断市场的囤户,他们是从内商中分化出来的、势力强大的那部分盐商。“其囤户即内商之有力者”,“利归于囤户,而害及两商”。

    由袁世振、李汝华等人共同倡议的纲运制推行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所谓纲运制就是把零销分运的内商组织起来结纲行运,实行新、旧引兼掣、兼顾内商和边商的利益,防止囤户囤积居奇。以圣、德、超、千、古、皇、风、扇、九、围十字编为册号,“此十字纲册自今刊定之后,即永留于众商,永永百年,据为窝本,年年照册上数派行新引,其册上无名者,又有谁得钻入而与之争鹜哉”。凡纳过余盐,资力雄厚的内商分别被编入十个商纲运销,不入商纲者没有售盐的资格,而一旦取得了这一资格即可永远世袭化。纲运制是我国盐政史上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我国盐法中商人包销制的确立。“永永百年,据为窝本”使内商取得了垄断盐业运销的世袭特权,从封建国家的代销商一变而为官商一体的包销商(又称运商),而边商则同商屯、开中制一起归于消亡,纲运制同商课制逐渐并轨,最终代替了开中制。

    ……

    在“开中制”的影响下,晋商本身起初由资本雄厚的商人出资雇佣当地土商,共同经营、朋合营利成为较松散的商人群体,后来发展为东伙制,类似股份制,这是晋商的一大创举,也是晋商能够经久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山西商人作为地方性集团组织的出现虽在明代,但其发展的鼎盛时期则在清代,其重要标志就是会馆的设立。会馆刚开始是为联络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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