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忙把伤者抬到里屋去后,越晗雪就让李迹和洛溪出去了,他们也知道救人的过程中不能被打扰,以她的医术来说,他们也没有能帮得上忙的地方。
“那个带头闹事的家伙呢?”李迹手中上下甩着一条染血的白毛巾,随口问道。
“带回刑事府去了,你放心,敢在洛州城里当众伤人的,就算他来天大的来头,也要承受来自商鞅大教授的酷刑。”洛溪还是那副清雅君子的模样,但此刻他的眼神却有些阴戾。
“据说是修行者?”李迹微微一顿说道。
“是修行者,原本他是东城姚家的三公子,三个月前他爹花大钱送他去了趟京城,在阐院之中学习了一段时间,然后回来了,才没多久就闯下了这样的祸。”洛溪微带着讽刺的语气说道,似乎是对阐院会教出这样的学生而不满。
李迹有些赞同地说道:“看来阐院的学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比起当年我那时候的阐院学生,现在这批小毛孩可是差远了。”洛溪摇着他的竹扇,用老年人的语气感慨说道。
李迹斜了他一眼,心想貌似你现在也不过三十而立的年纪吧?
他把染血毛巾甩到自己的肩上,说道:“不过比较归比较,怎么说都毕竟是阐院出来的学生,相当于是低阶校官的地位了,你们刑事府打算怎么处置他?我可不信你们真敢动用商鞅大教授的酷刑。”
“到时候审了再说,看士师大人的判决吧,他还是很公正的,阐院学生的身份只能免了死刑,避不了活受罪。”
李迹将指上沾染到毛巾上的血随便在掌心搓了几下,擦得满手都是微红色,说道:“等审完后,如果判他入狱,能不能让我进去探望下?”
“你小子不会是想偷偷下点黑手什么的吧?”洛溪一眼就看出了他打的算盘。
“他惹我小姑生气了。”李迹看着他认真说道。
洛溪沉默片刻,然后说道:“那的确该如此。”
越晗雪还在里屋处理那断臂青年的伤势,暂时无事可做的李迹便决定把这件突如其来并莫名其妙的事弄清楚。罪魁祸首很清楚的表明是那个在春雪楼内被他骗了的年轻公子,虽然起因在他身上,但只要是个正常人,都能分辨出这事的结果,那几乎有半个东城的人都涌上医庄门口闹的场面,显然是不正常的,
这次的民众围闹洛河医庄事件,或许有姚三公子故意令人散播谣言,弄足噱头的原因在内,但那些民众会相信他的话并参与进来,说明他们对于胭脂医仙这个名头,本身就是惊艳多于尊敬的。
李迹逐渐想到了这一点,发现这件事的事态的确有点严重了。
不是后果难以处理的问题,而是关乎整间医庄的处境。
越晗雪,这位洛州城胭脂巷的女子,他名义上的小姑,只闻名于半座东城,虽然出手救回过某个所有人都认为救不回来的伤者,被捧为医仙,但这名头或许更多是得益于前面的胭脂二字,洛州城名医有很多,可美丽年轻的女名医就不一样了,人对于美丽的事物总是喜欢歌颂的,否则洛州城这么大,怎么会只有胭脂医仙,而没有抠脚医仙c秃发医仙?
医家之外的人判断一个从医者医术水平高低,从来都是从病人身上直观表现的。比如一个得了顽疾让许多名医都束手无策的病人,在某个名不经传的乡野医师那里治好了,那这个乡野医师就是名医,原先的那些名医虽然也还是名医,但若是乡野医师要这个名头和位置,他们也只能乖乖让名,承认这个来自乡野间的赤脚野医医术比他们高明。
这是整个医家都懂的规矩,是最早兴起发扬诸子百家文化,号称人类思想文化圣地的阐院所立下的,医家的教授每年都要因这个规矩而通过考试换一大批人。
越晗雪不争这个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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