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章生死人肉白骨(第2/3页)  通天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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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丝要一举成名,从而令上门求医者踏破门槛,让洛州城其他无数的名医都黯然失色的意思,反而是立下一个非垂死之人不救的规定,断绝医庄火爆的生意,整日呆在屋里看书。在使一些富有浪漫情怀的人更多歌颂她吹捧她的同时,却也令一些较为清醒的人怀疑医仙这样的名头是否有些过了。

    这些人中很多都没亲眼见证过越晗雪当初将那个垂死之人救回的经过,甚至都不知道那间医庄是什么时候开在东城的。知道这位越姑娘都是听人后来传的,你耳朵进我耳朵进,伴随着茶酒在闹巷街道间传来传去,便混进了些夸张的成分在内,比如说越姑娘手下可生白骨c活死人之类的逆天手段。

    他们顶多认同前面的“胭脂”,甚至有认为那个规定都是她故意立下的,为的就是形成神秘感,哄哄没见过真正名医的人。胭脂医仙,是胭脂没错,但真的是医仙吗?真的有整日呆在屋里,邻居都好几个月没见到一面的医仙吗?

    别人不知这位神秘又美丽的“胭脂”整日在屋内做什么,闭门钻研医术?可医家的核心思想不是救死扶伤,消除人的痛苦吗?单单对垂死之人大开医门,是不是有些不公平?世间有大把的人得了难疾杂症,他们没有到垂死的地步却痛苦地生不如死,难道越姑娘你也能置之不理?这样就算钻研出了高深的医术,又有多少被病痛折磨得生不如死的人能受益?

    越来越多的怀疑在民众的心中产生,而越晗雪不仅没有意识到,依然还每天窝在医庄内闭门不出,除了吃饭睡觉便是看书,单纯的看理论医书。

    她要考阐院学习能够救自己的医术,不要什么悬壶济世的名医虚名,只为自己而学医。开了个医庄也不过是为了要一个明面的身份待在洛州城而已,她真的是懒得动手去解决那些不足以致命的伤势或长年的顽固恶疾,非垂死之人不救,非垂死之人懒得救。

    深知这一点的李迹在刚刚知道事情发生后,便预感到了越晗雪可能会出事,以她真正的脾气,面对这么多闹事的人不生气才怪。

    木秀于林,这才是整间事情的起因。

    他叹了一口气,看了一眼碗中的剩酒,那是他刚刚在隔壁买的便宜黄酒,本来想喝点酒消点愁什么的,谁料这酒味道简直酸涩的和掺了馊的淘米水一样,完全喝不下去,号称最便宜的酒却也要二十文铜钱。价格是城外那杏花酒的一半,味道却天差地别。

    “吴婶不愧是奸商,比我还奸。”他闷闷地说道。

    酒不像酒,人不像人。

    背负着深苦仇恨的人,似乎都无法活得像个正常人一样,什么都算的算账者,不像医者的医仙,不像妓女的花魁。

    “看来要抓紧时间行动了。”他看着酒水中倒映的自己影子,自语说道。

    就如同李迹所分析的那样,这件事在洛州东城传开后,民众们所关心的并不是姚家三公子成为了修行者并光天化日之下出手伤人,而是那位胭脂医仙究竟能否救回得了断臂的青年。

    在这个时代,医家虽然在阐院和当代扁鹊神医的共同影响下,逐渐从小众走向大流,成为阐院九大家之一,但普遍医术水平并没有那么高明,众多医家名医籍其行针置灸疗疾祛病,开创了穴道一学,扁鹊在其上再开发切脉断脉之法,可用于解决一些体内经脉细微处的重伤,他就用这种方法曾替某位诸侯王完成了换心的奇迹。

    然而这终究是扁鹊才能做到的,他是当之无愧的神医。民众们相信如果是他的话,救回这断臂青年并不在话下,甚至帮其接回手臂如同常人无二也不是大话,但一个年岁不过二十的女子,真的能做到这种堪比换心的奇迹吗?

    许多人开始抛弃对美好事物的本能歌颂,重新正视起胭脂医仙这个名号来,如果越晗雪能做到,医仙之名当之无愧,不能,那她就只能是“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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