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三章 童谣(第1/2页)  瘸心人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刘胡兰,十四岁,参加革命游击队,

    爱劳动,受学习,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十四岁,参加革命游击队,

    爱祖国,受人民,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队里的小孩都爱用这首童谣跳皮筋,阿毛也听惯了这首童谣。每次黄昏回家,队里的泥场上,总有七八个小孩,三人一组,额上滴落着汗水,脸上荡漾着笑容,边跳皮筋边唱童谣。1981年的那个深秋,小华已经2岁多的那个深秋,不知哪个爱惹事的人把他编成童谣,让三个他从没有见过的孩子在泥场上边跳边唱:

    古阿毛,苦命鬼,寡妇娘子嫁给伊,

    嫁给伊,不算数,扑通一声,蹿进湖里;

    古阿毛,苦命鬼,哑巴娘子嫁给伊,

    嫁给伊,不算数,头胎姑娘,不是伊的。

    在唱完童谣后,这三个小孩集中鼓掌,异口同声地说:“古阿毛,苦命鬼,头胎姑娘不是伊的,人——家——的!”

    阿毛的心一下子收紧。头胎姑娘不是伊的,什么意思?!难道这是公开的秘密了?心慌到极点的他把脑子里所有的粗话都骂了出来:小牌位,小棺材,小畜生无奈找不出更厉害的话,但还不解恨,悻悻地又加了句:

    “敲断你们全家人的腿。”

    小孩根本不惧怕胡子气竖的阿毛,他们收起皮筋,拿出口袋里放着的绳子,个一组,嘻嘻哈哈地跳起了绳子。阿毛站在原地,目光在他们脸上扫射,仿佛要从脸上找到教唱童谣的那个家伙的名字。红扑扑的脸蛋淌着亮晶晶的汗水,哪会刻有名字?阿毛拐到他们中间,用劲喊:

    “啥时候开始唱的?”

    “就今天。”孩子们没有停止跳绳,异口同声地回答。

    “以后唱不唱?”阿毛又问。

    “不晓得”

    “谁教你们的?”

    “不晓得。”孩子的声音仍然响亮一致。

    “真不说?”

    “不晓得。”

    阿毛攥紧拳头,对着孩子上下晃动:“好,算你们厉害。”

    阿毛虽没能从孩子嘴里得到dá àn,但已猜出分:天杀的队长不会傻到不打自招,也编不出这么上口的句子;吴秀龙,这个肚子里有点墨水的人肯定是他!联想到他说“此地无银三百两”时狡猾诡秘的笑容,他拿梅花手帕时定定的眼神,不是他还会是谁!可转念又一想,吴秀龙没这个胆啊!那背后的主使就是陶富文了,是陶富文授意吴秀龙编这首童谣,然后教小孩子唱,而且在看到他的时候唱。但这不是明着告诉大家,他睡了梅花,他为什么这么做?难道想让梅花无脸见人,最后也跳河自杀?想到这,阿毛全身汗毛直竖,忿忿地咬着牙说:

    “天杀的队长,你要招报应的。”

    “古阿毛,苦命鬼,头胎姑娘不是伊的,人家的!”孩子们这几声清脆的声音,像苍蝇在飞舞,像飞机在盘旋,自阿毛离开水泥场的那一刻起,就没从他耳边消失过,他完完全全感觉到被剥光了衣服,像游街似的回了家。

    他把小华放在桌子上,从头到尾看小华。真希望有台显微镜,能看清小华身上所有的一切:鼻子,鼻子里面的鼻毛,毛发,毛发下面的毛囊但是,除了鼻梁外能看什么?或者说能有什么证明小华是他的儿子?没有了,已经三岁多的小华,怎么看都既像他,也像陶富文。两个鼻孔,跟他的鼻孔一样圆润,鼻尖上的肉也像他一样厚一样挺,但鼻孔上面的鼻梁却平滑平坦,像扁扁薄薄的小土丘,一点没有自己的影子,特别是两眼中间的鼻骨,本应该像锋利的锥体般镶嵌在那里,而且越长越尖,可这个锥体怎么也看不出隆起的趋势,好像里面不是骨头,而是海棉,一块只是用于分隔左右眼的屏障物。

    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