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 […至恐怖]之十(第1/5页)  朒脁警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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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生命以随核性之方式在生命之坐标上体现必然性之永恒性和无限性时,生命存在便以此必然性享有了此一永恒性和无限性,于是,生命存在之随性便以随点之方式在过程中体现了此一永恒性和无限性:问题在于,当生命通过文明来证明此一点时——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文明之广泛性:只是,我们所需要明了的一点乃是,你不能仅将人类之文明认定为生命之文明,即便到目前为止我们还只能消化人类之文明,不过,这亦算是生命为之骄傲的成就了——起决定性因素的并非是生命之物质性(通常所说之生命),同样,基于绝对自由性之质性,显然也并非是取决于灵魂,否则,生命便无理由拥有精神,而只需通过物质性()和灵魂便可以实现所有需精神所解决之问题。这就意味着,生命拥有精神及精神本身存在之问题乃是符合必然性的,并且,亦解决了生命必然要在此必然性中进行进化之问题。那么,为什么生命进化(生命之文明之演绎)是取决于生命之精神,而非是取决于生命之物质性和灵魂呢!当然,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认生命之物质性和灵魂之价值和必然存在之真实,因为作为生命之关键位素,其们正是成就生命进化之精神以及生命感应性之素宫。于是,我们必须要解决此一问题,那就是:为何造化之永恒性和无限性并未创造精神却需要生命进化来实现之。这当然是十足恐怖之事,并因此而令生命充斥了恐怖性:若生命之精神连自身之存在于必然性之过程中之来龙去脉都未予明晓,那么,显然,精神存在之过程之现在以及未来都无法向精神之历史和记忆负责,也许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已然令精神存在于生命之真实中,而且,生命又能良好的悦纳了其之责任,那么,生命就应该满足并以生命感应性为位素提供生命权力/权利之方式来实现精神之存在责任便可,又何必追根溯源而伤害精神的生存美学之感情呢!也许因此而令的精神陷于抑郁症c妄想症等精神病症之中去呢!那对生命又有何好处呢!不过,问题来了,既然我们已然通过我们之精神向生命之精神提出了此一问题,无论我们如何解决,那都意味着我们首先要解决此一“解决”!否则,我们又怎能向我们之精神交代呢!尤其重要的是,精神又怎能向自己交代呢(难道我们要精神脱离生命而去自己寻根嘛——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生命之精神之所有之生命必须要有具备生命感应性这个使生命存活之存在保证,否则,精神何以释放自身之生命之能量并承担自神之责任呢!)!生命进化并获得精神之必然性就在于必然要解决一切纳入精神之内的问题。显然,生命之物质性和灵魂乃是得以成就生命进化之精神之素宫,但此只是一个精神得以育化之问题,而非我们想要解决之问题——这也应该是生命之物质性()和灵魂能为我们提供有关精神存在美学之唯一证明吧——对生命之物质性和灵魂来说,作为生命进化之素宫以及可以在生命感应性之基础上与精神良好合作而为生命奉献责任乃是其们之主要责任,其们并无责任向我们透露并明证有关精神之来龙去脉之问题,可见,解决有关精神之问题,还是取决于精神之自神,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精神就可以脱离生命及生命感应性!就目前整个生命之文明来看,我们现在所知道并能掌握的文明主要体现为人类文明,但是,人类文明所给予我们有关精神存在之生命美学体现而作为精神之存在美学之明证乃是十分有限的,从生命之永恒性和无限性之角度而言,此明证近乎无(无意中,我们又证明了之存在美学的真实和真实性问题)。当然,即便此近乎之无已然为我们所要解决之问题提供了决定性之明证,若无此之,我们便无从就精神之问题着手:可见,此实乃生命!我们正可以通过此而将人类之文明向整个生命之文明扩展并从其之方术中趋步探知精神之奥秘乃至生命之奥秘,当然,在此,如果我们能够在精神问题上有一鳞半爪之收获便是作为生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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