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节 条约(下)(第1/3页)  伐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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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梁化凤不但拒绝出兵援助,反倒还在呼吁朝廷招安靖难军后,赵国祚断绝了最后的希望,再次派人去请张韬张领事来总督衙门议事,而且让人带去口信,称他已经愿意答应明军提出的所有要求。

    张韬得知后就带着几个四川的银行老板一起来见赵国祚。见到浙江总督后,于佑明表示他也是浙江人,不会坑家乡的,只要赵总督在准备好的协议上签字,那么鸟铳立刻就会起运,等这些装备到了绿营手中后,赵总督也就有了招安庄允城的底气了。

    这些日子,四川人还在杭州散布谣言,称舟山军有重返大陆的意图——张煌言确实想重返浙东,不过张煌言并不打算诉诸武力,因为他已经知道了川军即将和赵国祚达成协议。等赵国祚把禁海区都割让给四川的银行家后,张煌言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带着逃去舟山的百姓重返浙江大陆了。

    有了控制在自己手中的土地,经营上几年,再向四川购买一些步枪,张煌言就有把握不被赵国祚再次赶下海,因此现在完全没有必要动武。张煌言甚至让部下收敛,短期内不要去打扰已经是惊弓之鸟的赵国祚,以促使浙江总督早日下定决心签署协议。

    摆在赵国祚的眼前的协议为期两年,从签署之日开始,浙江的官兵就不能进入沿海十五里内,不得进入禁海区征税。作为回报,四川人在第一年向赵国祚提供价值三十万两银子的一万支鸟铳,明年再提供同样价值的军事物资——不再限于鸟铳,可以是盔甲、大刀、长矛、弓弩等。

    如果两年后赵国祚还在浙江总督的位置上,而且和四川也不处在战争状态的话,四川人有权要求续签两年的协议,而浙江总督衙门收取的费用涨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依旧用军事装备或是其他双方协商同意的物资支付。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条款,比如以后四川任命的浙江领事可以在杭州城中居住,作为交换,杭州也可以向成都派出领事。

    赵国祚盯着这份协议看了半天,一言不发。前来旁观杭州条约仪式的松奎忧心忡忡地问道:“如果鸟铳运到后,庄允城依旧不肯接受招安,还要继续清君侧,那我们怎么办?”

    “这是保国公的命令,”张韬笑容满面地掏出来一份文书,大声读道:“经院会批准,四川提督兼长江提督兼扶清灭明军提督邓名命令……”

    “院会是什么,是永历天子的朝廷吗?”赵国祚有些奇怪地问道。

    “有些类似内阁,在天子南狩的时候设立的,为保国公的命令做附署。”张韬根本没有指出院会随时可以取消邓名下达过的所有命令,赵国祚也没有多想,他猜测这大概是邓名用来篡位的一个工具。他点点头示意张韬可以继续读下去。

    在这道命令里,邓名承诺在杭州条约有效期间——包括头两年和未来所有的续签时间,帝国政府都有责任不让军火流入攻击赵总督的人手中。

    “也就是说,只要赵总督在这个协议上签下了名字,我就会立刻给安老板发去帝国政府的禁令,不允许他再向庄允城出售枪炮。”如果安乐思反对这个禁令,理论上他可以向提刑衙门申诉,要求不执行这个禁令;而提刑衙门最后是否承认禁令、需要多久来处理这桩纠纷,那就不一定了。不过对于这点,张韬也没有当场说明,他打算在几天后送一套四川暂行法典给浙江总督,让赵国祚自己去看。

    “不管是庄允城还是其他人,只要是和总督大人作战的,就会在禁令的范围内,直到他们接受招安为止。”张韬斟酌了一下词语,继续说明道:“保国公的命令是不得流入‘攻击’赵总督的人的手中,所以若是庄允城接受招安,或是转入防守,不再继续进攻赵总督的军队长达三个月以上,那我们就会认为他购买军火是为了和平的目的,也就不再禁令的规定范围内了。”

    赵国祚和松奎对视一眼,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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