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卷四 军火帝国 第九章 国家代言人(第3/3页)  国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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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权”,没有公司决策权。除了由国家安全部门负责技术保密工作之外,其他事务由+慕华代表的董事会全权决策。

    签署了协议,剩下的事情就好办得多了。

    5天之内,“中重公司”的审批工作全部完成,董事会也宣告成立。虽然+慕华只有1%的象征性股权,但是在其他六人都无心过问公司的情况下,赋予+慕华全权决定公司经营事务的权力,由+慕华担任董事长。

    除了日常经营外,公司的另外一项关键工作就是技术保密。军火贸易与国家保密工作有密切关系,特别是各项先进军事技术。不管在哪个国家,哪家军火公司都与政府签署了相关保密协议。

    什么武器能卖,能够卖给哪个国家,不由公司决定,由政府等国家权力机构决定!

    因此在“中重公司”中,军情局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按照纪佑国的吩咐,潘云生派了两个最“可靠”的人去“中重公司”负责营销与技术保密工作。不但是最“可靠”的,还是最“神秘”的两个手下。毕竟,军情局不能明目张胆的经营军火买卖。

    +彦博乘坐的私人飞机刚刚从机场起飞,李存勋与刘晓宾就来到了“中重公司”总部。

    对两个“职业间谍”来说,这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

    两人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服从女老板的指挥!

    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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