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上的规定。
在押人员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如果不上诉或者上诉终审依然是没有改判的话。
就会等最高法,完成之后,就会在七日内被执行枪决。
在这里说一下。
抱歉,本县好像没有提供注射死的资质。
但是,死刑不是绝对的。
在最高法下来之前,如果此人有什么特殊的贡献或者发明很牛逼,可以申请到减缓量刑。
当然,减缓量刑也就是一个死缓。
而且纵观历史,全也只有这么一个人。
此人叫李红涛,当时他的事迹还被记录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员手册里。
但是老九把这个人的名字忘了,害得我搜了半天百度。
这位好汉的事迹非常厉害,可以理解为作死,作死,作死,啊!我真的要死了,那就搞个小发明,自救一下吧!然后在临刑之前的一天,无刷电机的专利申请成功,保住了命。
很厉害吧!
完美完成自救。
可惜整个就这么一位。
个人感觉他完全就是一个个例。
在和老九交流过之后,他表示,传奇之所以称之为传奇,那就是让能办到,而你办不到。
不光是你有没有这份技术,而是你怎么能让看守所里的管教给你单独隔离出一个实验室?
还有那么多的设备和机器。
光靠一张嘴吗??
空手画个大饼?
这都是有说法的,想必都是有隐情的,只是我们不知道。
在退一万步说,就算是光靠嘴皮子能打动所里给置办这些东西。
那也真是一种本事,对吧!
舌灿莲花不过如此。
综合以上,基本可以确定,这就是无法超越的传奇。
因为,在东北或者全国各地,你去看看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对大多数都是暴利犯罪。
杀人,防火,抢劫等等一类的简单粗暴暴力犯罪的罪名。
而很少有咋骗,贪污,非法集资这些智商犯罪会判死刑的。
所以死刑犯里很少有受过高等教育的,这也是我说为什么上面那位好汉的事迹再也不会有的原因。
但是,
这里要说一句但是,
万事都有例外。
在本县看守所,当时老九蹲号子的时候还真有在看守所住了好几年还没有被枪毙的死刑犯。
这是为什么呢?
说来也巧,这位仁兄就是以前说到过被拖着走枪毙的那位。
他没有能改判死缓,也没有什么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而且最高法的回执也早就到了。
可是他依然在看守所里活了三年。
他也算是看守所里的名人了。
至于没死什么的,是因为签署了一个什么器官捐献的协议。
大概就是要是能找到适配的器官他就捐献了,然后身上的器官能卖的都卖了,剩下的钱还可以赔给受害人家属。
老九当初就是这么听说的。
具体的他也接触不到,也无法考据。
但是很神奇, 但是似乎这伙计没等到这个时候就被拉走了。
大概是,三年时间实在在太长了吧!
受害人家属可能是等不了了,宁可不要这份赔偿,或者是超出了时限吧!
但是,这给我县看守所的所有死刑犯都点亮了一束光。
于是,但凡是判死刑的都想靠着这个或多或少的在活几天。
其实啊!
要我说,当初痛快的时候想什么去了,现在为了多活几天,憋屈的在看守所啃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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