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诉讼。两起诉讼的原因是百度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分别向网民提供Mp3和电影的搜索下载服务,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和网络传播权。同时,环球和BMG的音乐著作权代理公司北京源泉公司也表示,从六月底开始,源泉公司就连续三次通知百度,要求他们断开那些未获得任何版权的音乐歌曲提供者的链接。
因此,在百度上市前,网上曾流传着百度到底应该选择独立上市还是被Google收购的争论。主张将百度卖给Google的网友列出了N种理由,其中有一条就是百度卖给Google可以把自身诉讼的危机转嫁给Google。更有甚者还把百度与Google的关系比作湖南卫视与央视的关系。2005年春夏之际的“超级女声”着实让湖南卫视红火了一把,于是就有人提出来说如果“超级女声”由央视来举办,效果会怎么样?以此类比,如果说百度是湖南卫视、Google是央视的话,那么百度与Google的不同之处在于百度更大胆而Google更规矩些。百度和“超级女声”想唱就唱的精神类似,百度崇尚“想下就下”,超级女声的某些歌手可以不顾群众感受,不考虑自己的优势,在台上进行破坏耳膜似的想唱就唱活动,百度也可以不管版权人的利益先满足某些网民下载的yù望而“想下就下”。此观点认为,相比之下,Google则和央视类似,做事严谨而细心。因此,他们在推出服务时,会多些理xìng思考,它更有国际视角,只有在中国这个被公认版权保护脆弱的国家,才能上演百度Mp3下载的热潮。如果Google也推出类似服务,那么,针对Google的起诉就会遍及五湖四海。
诚然,欧美等国家对于权利的意识以及诉讼的观念比我国要强很多。但即便如此,谨小慎微如Google者也不得不时常面临被起诉的风险,关于Google被起诉的新闻已是此起彼伏。2005年8月12日,Google公司发布公告称,他们的“网上图书馆”工程因“侵犯版权”问题而被迫暂时停工,同时要求出版商在11月之前告知哪些书籍不可以用作制作电子版图书。Google于2004年年底启动“网上图书馆”工程,预计花费十年时间,建立全球最大的网上虚拟图书馆。Google计划将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密歇根大学、牛津大学和纽约公立图书馆的共1500多万册图书扫描入电脑,以便人们全文阅读大批极具价值的学术文献。但当时出版商们就纷纷表示,Google无权全文扫描复制受版权保护的图书,并大批量地保存进自己的数据库。此外,Google在Mp3、电影、图片、电视画面等领域的搜索服务都涉及不同程度的侵权,关于Google搜索引擎侵犯版权的诉讼也随之增加。
百度现在还没有建图书馆的计划,却同样面临着知识产权纠纷问题。 与其说是百度在“重蹈”Google的“覆辙”,不如说是整个搜索服务业都在面临被指侵犯知识产权的困境。知识产权就是束缚搜索业的雷区,是搜索业发展的一个“坎”,而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有效地解决,将是这个行业要共同面对的问题。
对百度的知识产权问题比较“宽容”的意见基本认为,在网络知识产权界定并不明确的时候,百度没有必要为“灰色行为”付出太多代价。持这种观点的包括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张平。
百度副总裁梁冬在面对一次采访的时候就曾表达过这样的“委屈”,他说:“其实在百度做市场部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是一家有很多人不理解的公司,大部分时候其实很沉默,它自己不做内容的,它也不太会讲自己的观点,所以它有时候会受人质疑。再加上它是互联网的一个体现,基本上互联网有什么,中文网页有什么,你在百度上就能搜到什么,所以中国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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