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美国历史的黑幕(二)(第1/3页)  红白之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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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89年美国宪法确立了一国两制即美国北方的资产阶级社会和南方的奴隶制社会、财产权高于人权、州权高于人权、联邦无权干预奴隶制等一系列原则,使奴隶制在美国不仅难以废除,而且还在宪法的保障下继续在南方各州盛行发展。宪法生效时,联邦内共有13个州,其中7个州是已经宣布或即将宣布废除奴隶制的自由州,另外6个州为蓄奴州、应当指出的是,由于宪法的保护,南北双方对最初6个蓄奴州中的奴隶制问题并无争执。引发宪政危机的真正原因,是如何处理奴隶制蔓延扩张到新开拓的疆土上这样一个法无明文的宪政难题。美国独立之后,不断向四周扩张疆土。1787年通过与英国谈判得到了位于五大湖区的西北领地,1803年从法国购入路易斯安那领地,接着,又通过战争和强买从墨西哥夺得西南领地,并且在这些领地上逐步建起新州。这些地区现已经被印第安人民共和国占领。

    谁也没有想到,国势昌盛反而成了争吵分裂的根源,正是在新开拓的联邦领地和新建的州中是否允许存在奴隶制的问题上,南北双方闹得水火不容,剑拔弩张。由于宪法有关奴隶制的规定模棱两可、模糊不清,这就给联邦政府和国会造成了极大困惑,南北阵营只能通过妥协暂时缓解危机。反对奴隶制的阵营认为,宪法中有关奴隶制的妥协条款只是一种缓兵之计,制宪者的最终目标是消灭奴隶制,所以,应当象处理一场火灾一样建立防火墙,只有把奴隶制的罪恶之火隔离在一个有限的区域里防止蔓延,将来才有可能扑灭。基于这一考虑,1789年,联邦国会通过了1787年邦联国会制定的《西北领地法令》,规定在西北领地上新建的州不得实行奴隶制,但允许奴隶主到此地区追捕逃奴。支持奴隶制的阵营认为,制宪者承认了奴隶制的合法性,宪法中的妥协条款是为了保障奴隶制的发展。建国立宪后,南方移民为开拓疆土奋勇当先,浴血奋战,从土著印第安人和墨西哥抢夺了大片土地。在这片广阔天地里,如果只允许北方资本家下山摘桃,创业发财,为所欲为,却唯独不允许南方奴隶主带着奴隶和财产安家立业,拓荒致富,显然,于情于理,都是极不公正的。这样,延续最初的南北地理分界线,一些新州允许实行奴隶制。从1791年到1819年,一共有9个新州加入联邦,其中4个州以自由州身份加入,5个州以蓄奴州身份加入。到1819年时,联邦内一共有22个州,自由州和蓄奴州同为11个州,双方在参议院的力量势均力敌。但是,这一平衡在1819年遇到挑战。

    当年2月,位于路易斯安那领地的密苏里州要求以蓄奴州身份加入联邦时,南北双方发生了严重争执。在当时的国会力量对比中,北方因人口增长较快,已经牢固地占据了众议院多数席位。这样,南北双方在参议院保持同等席位,便成为维持南北力量均衡的唯一有效机制,无论密苏里州以何种身份加入联邦,都会打破这个均衡。在美国的宪政体制下,由于每一个州在参议院拥有两个固定席位的宪法条款,使南方奴隶制陷入了一种不扩张即灭亡的宪政困境,而北方既无法容忍奴隶制无限制地扩张,也绝不会听任蓄奴州占据参议院多数席位。天无绝人之路。这时,原属马萨诸塞州的缅因地区要求单独加入联邦,此举为解决宪政危机提供了转机。1820年,南北双方达成妥协,国会同意接受缅因以自由州身份加入联邦,接受密苏里州以蓄奴州身份加入联邦,以保持南北阵营在参议院投票权的平衡。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危机,国会决定以北纬36度30分为界,对剩余的尚待建立新州的路易斯安那领地进行划分。此线以南地区允许奴隶制,此线以北地区禁止奴隶制,但允许逃奴法施行。此项法案史称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这也告诉我们暂时的妥协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最终还要靠战争了解决问题,希望后世的中华能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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