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七十章 确立新制 下(第1/3页)  北地枪王张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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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的大改制,可谓将汉制完全推倒,可以说这制恕江膘骑大将军府内部的一种制度,明眼人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套立国制度。

    这套制度虽然推倒了汉制,但这里面也看到了不少汉制的影子,例如那六部,就是将汉制里面九卿的不少功能合并,做到简政的作用。而尚书省长官其实就是汉制里面的承相,门下省长官就是汉制御史大夫了,不过这门下省长官所管的范围和特权都非汉制可比。故此张绣又定下司法省来限制门下省,若是门下省的人犯事,司法省可以联合刑部来对付门下省,三方互相牵制,不会因某部权力过大。

    至于军机处,则比较独立,什么都不用管,只管带兵打仗了事,基本上是张绣一个人说了算。对于军队只能采取此法,内部不能有什么互相牵制,也不能搞什么重文轻武,以文官指挥武官,这样做的话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屡战屡败。故此张绣对于军队的限制,也就是钱粮方面了。

    这制度虽然合理,但还有脱于这制度之外的人,那就是张绣。不过张绣也对自己做了许多限制,之前已表就不一一多说了。至于再大的限制,张绣觉得此时设立还不是时候,此时乱世还未结束,不可以有太多的束缚,故此这方面还是先放了一放,尚书省暂时有能力否决张绣的官员也仅钟躲一人六部虽属尚书省,但无权否决张绣定下之策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膘骑大将军府的内制定下,就直接推行到地方,处理地方的也是三个部门加上军队,军队早就独立成一个个兵团,基本不用动。三个部门方面,处理民政的还是州刺史和太守府c县衙等,监督的则是各地的监察司,这些监察司的作用与膘骑大将军府内制中的台官作用一样,专管官员的弹劾。而地方需要新成立的就是司法部门了,以后百姓有什么不平要告官,就全部由新成立的地方司法省负责,量刑之后则交由地方衙门按判决执行。

    除了大变的内制和变的地方制度之外,张绣对于长安学宫也作了些改变,先就是考取科举后成绩好或有能力特殊的学子可以选择不立即为官,而是到长安学宫的内院深造,这内院可不仅仅只是如考科举前在学宫中学习一样。这些内院的学子更有机会被安排在张绣与众文武议事的时候在一边旁听和做笔录,若有好的计较也可以立即提出来。可以说既是培养这些内院学子,也是掘年轻才俊,当然也有能力极高的人或许会借这样的机会一步登天,成为张绣的近臣也说不定。当然要进内院不是这么容易,还是要经过更为严格的筛选的。

    除了成立内院之外,张绣也没有将汉代的察举制槟弃掉,治下大官员也可以向张绣举荐人才,这里面官位高的官可以举荐有才学但官位低的官,而所有官员都可以举荐属吏和民间有才之士,这属吏不仅仅可以举荐自己的,也可以举荐他人的。当然举荐之后也要经过考察,若是无才却是要打回去。而举荐那官员虽然不会受到处罚,但也会因为举荐的人被打回来而颜面大损,这是警告各地的人不要胡乱举荐。

    察举制没有被摒弃不止,张绣还准备将察举推行到各地学府c学宫。让学府c学宫也可以举荐有才的学子,当然若是日后有如司马徽那等民间讲学兴起,也一并对待,这则唤作贡举。毕竟科举不是每年有,学子既然已经成才,可堪大用则无须再留在学府和学宫,当然还是要参加考核的。

    这样做,同时也是鼓励民间不愿出仕的名士和隐士办学,教出好的人才来为张绣所用。这么一来,张绣治平的人才录用制度可算是比较丰富了,科举c察举c贡举同时并行,再有内院培精英中的精英,相信假以时日,张绣也可以说一句:“天下英才,尽入吾毅中。”

    张绣此次改制还不止于此,鉴于历朝历代中后期都出现极为严重的冗官问题,张绣引入了穿越前社会所盛行的淘汰制以及定额制。每年统计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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