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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上课还依旧是一样,英语c生物等课程总是让人昏昏欲睡,脑袋里净想着昨天顶着晨风的环河晨跑。

    “凌伟!”我听到生物老师的一声提问,我缓过神来,怔了一下,随即站了起来。

    “细胞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质壁分离?”生物老师一脸严地问我,似乎看出来我正在走神。

    “呃”我回答不上来,但是听到同桌小声地说了句:“失水。”

    “失水!”我斩钉截铁地说。

    “坐下!以后上课专心点。”

    我很庆幸躲过了这一劫,对同桌轻声说了句:“谢谢!”

    我不排斥城里的娇生惯养的同桌,只是不喜欢迷茫没有目标的灵魂。

    我从老家回来没几天,脑子里充斥着老家发生的事。我从村里返程去镇上时碰到一个小学同学,名叫张法。

    那时候,我骑着自行车在路上慢慢地走,他从前面远远地看着我,看了几秒后叫住我:“嗨,凌伟!”

    我定睛一看,这个头发金黄向四周炸开的时髦少年,正是我的小学同桌。

    “张法!几年没见,发福了啊!”

    “哈哈,你还是那样,没咋变!”张法操着一口蹩脚的温州话说道。

    “在哪上学?咋小学同学有和你一起上学的吗?”

    “没几个,我在胡总镇上上学,我门村就我自己,一周才回家一趟,我上的没意思,年前和老乡去温州鞋厂干活去了,现在回来办个身份证。”

    “这么早就不上了?现在出去挣钱也不好挣吧?大学毕业才能找到好工作。”

    “胡说!我们村铁柱初中没毕业就去温州了,在网上卖化妆品,现在年年回来开奔驰!”

    我笑了笑,说:“也对啊,当老板的不一定都是文化人,但是那毕竟是少数。”

    “你不知道,现在外面都是大学生给没文化的打工,没文化的在外面混几年当个老板能雇一批大学生!”

    我没有接话,看着他黝黑的皮肤右半边脸有一块明显的疤痕,手臂上也有一处纹身。我和他俨然形同陌路,他已经是半个“社会人”了,就像村子里的同龄孩子一样,他们中的大部分并没有走到上学的路。初中没毕业就被同乡带到苏杭的电子厂,年底染着花色的头发带着表回来。女孩则浓妆艳抹,脸上涂抹一层劣质的化妆品,能抹下来一层白灰,头发拉成细长的射线,年关刚过,他们就又被叫走,匆匆踏上前路。

    我久久地缓不过来神,暗自地琢磨已经发生的一切的事情,窗子里透出来一束秋日的不那么浓烈的阳光,我昏昏欲睡,思绪又飘飞到我的少年时代。

    在阳光灿烂的夏日里,村子里酷热难耐,我在同龄人的带领下去南边河里游泳,一路上踏着青草向前走,我的神经告诉我下一步不能随便走,要跨过去10公分,20公分,30公分我不停的在给自己找乐子,同时也附和着他们的笑和无聊的乐趣。这里有一处早年修的台阶,一共三十阶,刚修那年水比较浅,台阶深入到水底,现在水涨上来了,只剩下上面的五层。我看着他们从上往下跳,直到天黑有人喊我们回家吃饭。

    最近学校里在忙着期末复习,我没有时间和艺涵出去玩,偶尔问她复习的怎么样,她没有理我,看样子还在生我的气,我不禁有些失望。

    周末前一天的放学后,太阳还赖在枝头没有动,我在人群中看到那身白色的外套,趁机一把拉住她的手,她想要挣脱,但是周围的人很多,她不想弄出大的动静,显得有些尴尬,脸色微红,只好被我牵着向北边的公路走去。

    我带她到一家卖鸭血粉丝汤的店里。

    “请你吃!”我对她说道。

    她半扭着的头才有些悦色。

    “别生我的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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