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耸入云的烟囱,破败的高塔,烟囱吐出的烟雾和云混为一体。
我尽量小口小口地喘气,避免被发现。
这是个废弃了很久的炼铁厂,按理说不会再有人居住,更不会有人烧炭发电。
但是这里显然充满了生气。
所以应该是他们的据点。
仓库里停了七辆面包车,按最少来估算,这里应该有50人。
我如果被抓住了就是死路一条。
我在犹豫,到底该不该去救叶渐熏,我们认识了才不到三天,里面还有两天我在昏迷。
可她跑出来被抓是我的错,而且先前她还救了我的命。
如果我这时候离开,恐怕会内疚一辈子。
再说,谁都会有点英雄主义。
如果有力量的话就当个骑士,抛下别人走的那是二线杂兵,能做英雄的时候谁会愿意去当个杂兵?
我深吸一口气,贴着墙壁慢慢朝里面挪。
灰色的墙皮,锈迹斑斑的走道。
每踏一步都会激起灰尘,阳光不被允许照进来。
我小心翼翼地四处张望,异常安静,不像有人的样子。
哇,那么松懈的吗,抢了美少女都不怕有人来报复的吗。
这帮孙子也太瞧不起我了吧。
我一路摸索着往里走。
霎时间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炼铁厂的最里面,四十多个人胡吃海喝。
老子跋山涉水来救人,你们就这个态度?
往小了说对不住警察叔叔,往大了说就是不尊敬我!
我侧着身子朝里面望去,离宴席不远处,叶渐熏被绑在一根柱子上。
她手上带着手铐,脚上捆着脚镣,全身上下都被麻绳紧紧勒住,而且似乎正处于昏迷状态。
如果正常人来看,肯定会觉得这女孩子很可怜,而且很难救。
但对于我来说,得换个角度。
人如果能困住什么东西,那会显得淡定从容,用的道具也会整齐而划一。
穿孙悟空琵琶骨的时候就只用了一副铁钩,拴狗子的时候只需要一根麻绳。
因为他们明白,这东西足够了。
稳得不能再稳。
只有当你不确定能不能困住一样东西的时候,才会把所有能想到的东西都用上去,杂乱无章,只图个安心。
麻醉剂,手铐,脚镣,麻绳,这些毫不协调的东西就是如此。
他们并不认为这些东西能困住叶渐熏,所以只能全部都用上。
这更验证了我的推论,我只需要弄醒叶渐熏就好。
我慢慢地摸过去,凑到那根柱子旁边,然后侧身藏好。
我拍了拍叶渐熏的脸,小声喊:“醒醒啊。”
身后突然被一根柱状的东西。
“好,那么谢谢,你又给我提供了一个情报,只是一个大单位里的三个小单位而已,我们的实力相差并不是天差地隔,我胜率并不是很低。”我说。
“愚昧。”他右腿跺地,镶嵌了钢板的地表骤然下陷。
他凌空而起,如疾风般扑杀而来。
我举剑格挡,他利爪挥舞,直接将那把精钢的利刃划碎。
碎片如雨滴般四溅。
他一爪毕,借力后撤,然后又雷霆般扑击,每一次突进都在我身上留下深深的爪痕。
漫天都是风影,四处腥风如刀阵螺旋。
我一步步后退,一次次凝出长剑,又一次次被劈碎。
鲜血四溅,我身上一片血红,全身上下都在疼痛,每一次移动都痛彻骨髓。
络腮大汉停下来,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品尝敌人的鲜血真是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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