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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遍体鳞伤。袁和几个河南老乡忍不住向船长提出抗议:“我们不干了,送我们回国!”船长向其他船只发出信号,没多久5艘渔船会聚而来,10余名罢工者便被分散到几艘渔船上分别受罚。

    船长认定袁文龙是带头罢工的,当时就把他留在自己的船上打,并被扒掉衣服像拴狗一样被用铁链套住脖子锁在船上,活活锁了两天一夜。船上一名同乡偷偷地拍下了袁文龙受虐的照片。在顽强抗争下,当地时间6月26日,袁文龙归国并随后向媒体反映了情况。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袁文龙的遭遇并不是偶然的特例。在郑州市北郊107国道旁的一个被称之为“受辱训练营”的外派劳务人员训练基地,将要出国的劳工在这里接受“上岗前培训”,培训的科目不是外语,也不是工作技能,而是挨打、烧胡子、吃屎、舔痰、学狗爬等各种污辱xìng训练。

    黑幕后的利益链

    南阳国际公司系南阳市商务局(原外贸局)下属企业。当记者就袁文龙被打事件采访该公司顾问宋玉民(南阳市商务局原副局长)时,宋称:“矛盾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大街上还常有打架的呢。”

    河南省商务厅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对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害深感震惊。该厅对外经济合作处副处长王苏说,他们已经责成南阳国际公司进行自我检查,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当记者提及“受辱训练营”的情况时,王苏强调说渔工们的工作强度很大,出国前必须进行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否则难以适应船上生活,而培训人员受到dú打和人格侮辱时,应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解决。

    王还对记者说,劳务输出使许多人过上了富裕生活,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他认为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情只是个别的,仅是发展中的不和谐现象。

    而宋玉民则坚持:“南阳国际公司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其向海外输送多种务工人员是合法的。”

    但是这些形式上合法的劳务输出公司都是在合法经营吗?袁文龙一直有一个疑问:一个和他同船的江苏渔工每个月能领到300多美元,自己却只能领140美元。

    记者从商务部的官方网站上查到这样一条信息:1998年7月17日,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就下发了通知,通知要求输出远洋渔轮普通渔工劳务工资严格执行每人每月360美元的最低限价。但调查发现,河南省的很多渔工得到的工资普遍在最低工资标准的50%以下。

    一名渔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为他进行培训的公司平均每个月都会派出200名左右的渔工到海外从事捕捞工作,给这些渔工开出的工资也就是每月140美元,保守估计,除去一些少量相关的花费外,公司每月从每个渔工身上的获利不会低于200美元,再加上招工时收取的“培训费及劳务输出费”等,所获利润之巨可想而知。

    除了应得的工资被大幅度克扣外,劳工们还被非法收取所谓的“履约保证金”。

    在袁文龙和南阳国际公司的合同中有这样的内容:甲方(指南阳国际公司)和国外公司负责督促雇主将乙方(指袁文龙)月薪(即140美元)中的50美元在船靠港时发给乙方,余下的90美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银行将款项依雇主汇款时间依次存入,待乙方完成任务回国、外方确认属正常回国后支付给乙方。

    外派渔工几乎都是这样领取工资的。这就是要保证外派渔工能够如期完成三年或四年的合同期限,一旦中途回国,不管是受不了dú打虐待、有病受伤,还是船方的原因,都会被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也就会被扣除。

    而在2003年10月29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向外派劳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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