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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抓”。

    冯的巨额银行贷款,除依托华光公司之外,更多的是通过一系列新成立的关联公司来实现的。从2000年至2002年,冯明昌以不同方式成立了至少7家公司或工厂。

    如在2000年9月至12月,短短3个月内,先后有3家外商独资企业在南海市沙头镇工业区注册成立。这3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全是冯明昌,其外方企业也全是一家香港德华国际有限公司。这三家独资企业分别为南海华盈木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900万港元,投资总额9000万港元;南海进益木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96万美元,投资总额2990万美元;南海华茂木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0万美元,投资总额800万美元。

    据了解,在与工商银行广东分行签约的企业并非华光公司,而是另一家企业粤华装饰板材厂(下称粤华厂)。粤华厂由冯明昌担任法人代表,但系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粤华厂的注册资本仅230万元人民币,组建单位为沙头工业材料公司。沙头工业材料公司溯及踪源则与华光厂颇为相似,同在1990年成立,组建单位同为沙头镇政府,董事长同为关联发。

    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一位部门负责人称,早在中纪委与广东省相关部门组成的“806专案组”入驻佛山之前,就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在事发之初,对林裕行一干人等分别予以撤职和处分。随后,进行了严格的自查。

    该负责人解释说,对于74亿贷款的说法,主要是统计口径不一致,其中包括正常贷款。不过,该负责人也承认有19.29亿元的应收账款余额。“事发半年来,南海支行的授信业务受到一些影响。我们也准备通过司法程序,采取资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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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节骗贷74亿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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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商之链:“华光帝国”与“南海模式”

    南海是珠三角地区民营经济最为活跃的县级市,其数千家民营企业支撑下的发展模式曾被专家学者称为“南海模式”。

    然而,华光公司虽拥有“民企”身份,却并非严格意义的民企,整个“华光骗案”与正常的民营企业行为相去甚远。

    据《财经》杂志报道,当地登记的工商资料显示,华光厂事实上是一家集体企业,由沙头镇政府组建,注册资本为22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冯明昌。

    1993年5月,华光厂和两家香港公司(香港启光贸易公司和香港广安实业公司)合资,成立了中外合资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0万美元,中外方各出一半,投资总额为180万美元。合资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是沙头镇干部关联发,冯明昌只是总经理。

    从1990年到1997年的工商登记资料看,华光厂及后来的华光公司虽一直在稳步扩张,但其盈利却不甚乐观:1995年和1996年,华光公司微微负盈利,其中1995年亏损近20万,1996年亏损上百万;1997年始,公司转亏为盈,但每年净利润余额仅维持在数十万,最高点为1998年的48万余元。

    1999年7月,华光公司外方易手,两家公司将共持54%的股权转让给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华森企业有限公司(下称华森公司)。而华森公司的大股东正是冯明昌及其妻卢碧茹。至此,华光公司虽然仍是中外合资、中方为集体企业的企业,但冯明昌的老板身份终于实至名归。

    但到这一阶段,华光公司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又有了实质xìng递进在香港金城银行向南海市工商局出具的资信资料中,华森公司的大额银行授信担保人正是南海市政府和南海市财政局。对此种说法,南海市有关方面暂不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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