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玺童小的时候一共有三个半好朋友。
一个叫阮佳佳,性格内向,是一个黑色素很少的孩子,脸色苍白,鼻梁上散落着零零碎碎的雀斑,头发也营养不良的样子,很是枯黄。
另一个叫吴可,住在隔壁单元,对白玺童总是忽冷忽热,每次在学校都装出一副不认识的样子,只有放学回了家才又熟络的在楼下喊她一起玩。
最后一个叫小芝,没有任何人物特征,白玺童甚至连她姓什么都记不清,总觉得她就像个影子,除非你特殊注意下才会发现她的存在,不然就会在数人头的时候漏掉。
以上三人,其实白玺童都没有多喜欢,不过是因为住得近,没得选,就算再怎么没意思也比自己孤零零的玩耍要好一些。
要说真正的好朋友,只有那半个。
为什么说半个呢,因为它是小芝养的小狗,不具备抻皮筋和配伙的功能,。
为什么说它好呢,因为只有它对白玺童最热情也最真心,有次还从小芝家叼了一块鸡腿给白玺童送来,为此还挨了一顿毒打。
当沈先礼看到秘书处提交上来的这些调查信息后,真为白玺童的童年感到悲哀。更悲哀的是,那条小狗几年前还寿终正寝了,沈先礼心想这注定是一场开局不利的重聚。
即便如此他依然硬着头皮操办了起来,想把这些活跃在各行各业的技术人才在上班时间叫来一起,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毕竟无论是烹饪麻辣烫,还是女子会馆spa按摩,以及月嫂的工作,都不是那么时间自由。
好不容易全员到齐,沈先礼赶忙去接白玺童,当她被带到白勇老房子楼下院子里下车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
特别是看到跟小时候长相完全大相径庭的三个人,紧张而尴尬的杵在面前的时候,白玺童真后悔刚才为什么要提到她们。
一看到地上摊着的皮筋,白玺童就更崩溃,沈先礼这一波操作看来是要稳准狠的走到底了。
沈先礼看着身体僵硬的白玺童,还以为她沉浸在故友重逢的喜悦之中,免不了自吹自擂一番。
“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为了满足你大汗淋漓的愿望,我还特意挑选了烈日当头的大中午。操练起来吧,跳起来吧姑娘们。”
沈先礼,你莫不是在耍我呢吧……
白玺童现在真是骑虎难下,要是跳吧,这么大个人了,老胳膊老腿的扭腰甩腿的也真是难度大,尤其是和这么一群没有交流没有激情的伙伴一起,就更打消积极性。
正在她面露难色的时候,沈先礼激将的问,“这位白小姐,该不会是叶公好龙吧。”
横竖都是死,谁怕谁。只是不能让沈先礼在旁边看热闹,苍天饶过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想让她丢脸?那他也不能独自狗活。
“还不够圆满。”白玺童砸着嘴说。“以前我屁股后面还跟一条小狗来着,跟我特别好,我跳一下,它跳一下,现在没了它整个体验都变味了。”
沈先礼满头黑线,却也以送佛送到西的理念忍气吞声,说,“等着,我这就让秘书现送一条狗来。”
“慢着,随便的狗哪会跳皮筋。不如……”她憋着坏笑上下打量着沈先礼,“你上吧。”
沈先礼可真是自讨苦吃,到底是有多没事干才会揽这费力不讨好的事。于是高高在上权倾朝野的沈先礼,继被司远森当成儿子搂在怀里之后,今天又不得不变身白玺童的狗陪跳。
可向来没有跳皮筋基础的沈先礼跟在白玺童身后照葫芦画瓢的样子实在搞笑,无心插柳的把几个姑娘都逗笑了。
这一笑,久别重逢的生疏感也就缓和不少,慢慢的也就打开了话匣子。
有一局轮到沈先礼当柱子抻皮筋一动不动,白玺童面对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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