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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古器作疑似之辞,而对皇室事无论有无不恤加以诬谤且作断定之语,吐刚茹柔是为无勇;不识学会诸君于此将何居焉?又优待条件载民国人民待大清皇帝以外国君主之礼,今《宣言》中指斥御名至于再三,不审世界何国对外国君主用此礼也?诸君苟已取消民国而别建一新国家则已,若犹是中华民国之国立大学也,则于民国所以成立之条件与其保护财产之法律,必有遵守之义务。况大学者全国最高之学府,诸君又以学术为己任,立言之顷不容鲁莽灭裂如是也。抑弟更有进者,学术固为人类最高事业之一,然非与道德法律互为维持则万无独存之理,而保存古物不过学术中之一条目,若为是故而侵犯道德法律所公认为社会国家根本之所有权,则社会国家行且解体,学术将何所附丽,诸君所yù保存之古物,yù求其不为劫灰岂可得乎?即不然,强有力者将以学术为名,而行掠夺侵占之实,以自盈其囊,诸君所谓文献将全为齑粉者将于是乎实现,不审于学术何所利焉?于诸君何所利焉?二兄素明事理,于此《宣言书》竟任其通过发表,殆偶失之不检,故敢以意见陈诸左右。又,弟此书,乃以考古学者之资格警告我同治此学之友,非以皇室侍从之资格告大学中之一团体也。知我罪我,弟自负责,无预他人,合并附告。伏希亮察。

    由此可见,原来是因为北京大学考古学会在报刊发表宣言指斥满清小朝廷皇室人员盗卖宝藏、毁坏古迹一事,引起王国维的强烈不满,遂写了以上这封长信为清室予以辩护。关于北京大学考古学会与王国维双方在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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