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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根据此稿写定的,您有空,请到我家看看。”(陈去世后听说此稿本归考古所)该书是请王为之腾(誊)正并加入王说而付印的,那些头脑简单和从恶意出发的人,以为王写的就是王著,得此“证据”,就断下结论,足见其可笑程度。

    虽然商承祚先生这段话中有人身攻击的嫌疑之语,但他关于《殷虚书契考释》著作权之说,在陈梦家先生的《殷墟卜辞综述》中得到了验证。

    其实,关于这桩所谓的历史疑案,本不应该成为什么疑案,因为王国维不仅在为《殷虚书契考释》先后所写的两篇序言中,对罗振玉完成此著述所付出的辛劳和贡献有过极高但也很中肯的评价,而且他生前也曾多次明确地说过《殷虚书契考释》是罗振玉的著作。比如,王国维在后来撰写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和《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等著述中,都对自己当年协助罗振玉完成《殷虚书契考释》时的情况作过描述。对此,我们应该明白王国维只是协助罗振玉,即便他对撰写《殷虚书契考释》有过重要贡献,但他毕竟不是完成这部著述的主体。对于自己协助罗振玉校写《殷虚书契考释》的感受,王国维在为这一著述所写的后序中说:

    物既需人,人亦需物。书契之出,适当先生(即指罗振玉)之世。天其yù昌我朝古文之学,使与训诂、《说文》、古韵匹,抑又可知也。余从先生游久,时时得闻绪论。比草此书,又承写官之乏,颇得窥知大体,扬榷细目。窃叹:先生此书,诠释文字,恒得之于意言之表,而根源脉络,一一可寻,其择思也至审,而收效也至宏,盖于此事自有神诣。至于分别部目,立义例,使后人治古文者于此得其指归,而治《说文》之学者亦不能不探源于此。窃谓:我朝三百年之小学,开之者顾先生,而成之者先生也。昔顾先生音学书成,山阳张力臣为之校写;余今者亦得写先生之书,作书拙劣,何敢方力臣,而先生之书足以弥缝旧阕,津逮来学者,固不在顾书下也。

    在这里,王国维不仅非常清楚但也很谦虚地说明自己就像是当年山阳(今江苏淮安)的张力臣为顾炎武校写《音学五书》一样,而且对罗振玉的这部《殷虚书契考释》推崇备至,甚至将其学术地位抬高到开清学一代先河的学术大师顾炎武之上。至于王国维对罗振玉这一评价公允与否,不再赘述。下面,我们似乎应该对王国维对于这部不在顾炎武《音学五书》之下的《殷虚书契考释》有何贡献进行一番解析。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例举王国维为《殷虚书契考释》所写的两篇序言,从中不难看出他将自己对甲骨文研究的许多创见融入其中的体现。比如,王国维在其中一篇序言中对甲骨文所下的定义:“殷虚书契者,殷王室命龟之辞,而太卜之所典守也。其辞或契于龟,或刻诸骨,大自祭祀征伐,次则行兴畋渔,下至牢鬯之数,风雨之占,莫不畛于鬼神,比其书命。”当然,王国维对于甲骨文的研究除了以上这些贡献之外,他还曾撰有《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殷周制度论》、《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考释》和《殷礼征文》等等一系列石破天惊的著述。即便如此,也不足以涵盖王国维对甲骨文研究的贡献,如果一定要对此有一个比较系统而全面的评价,那只好引录陈梦家先生在《殷墟卜辞综述》中的一段话了:

    罗氏在《殷墟》贞卜(文字考)序中所举的考史、正名、卜法的三个目标,他自己只做到正名的基础,卜法的研究一直到科学发掘以后才开始,而考史一目是王氏首先建立根基的。联系正名与考史,以纸上史料与卜辞相印证,是王氏所特别看重的。罗氏说“盖君之学实由文字声韵以考古代之文物制度,并其立制之所以然;其术在以博反约,由疑而得信”(《观堂集林》序)。他研究了文献上商王都邑所在,而后考订卜辞中商、亳、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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