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49 章(第3/4页)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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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多年,兢兢业业工作并卓有成绩的老同志,采取这样不顾事实,不顾党纪国法的手段,是十足的以权谋私!党内几十年无情斗争、自相煎熬的错误做法,不幸在“六四”后重现。使我十分痛心。

    梁湘的前车之鉴,面对可能的诬陷和迫害,我终夜不能入睡。“束手待擒”,申辩的可能都会没有;效法赵复生(赵在六四前出国不归),将失去我五十多年来的一切,会被扣上种种大帽子,甚至会连累家小。

    又经廿五日一天反复的思考,才下定决心:为保有辩护的权利,为争取晚年尚能发挥余力,对社会再做一点事,“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让现在的一切暂时失去吧。我决定“去国”,待机再回,我并非对国家、民族失去希望,也并非对中国共产党完全失望,只是为势所迫,方出此“下策”。

    廿五日下午,我打电话给相识多年的一位信得过的老朋友,请他立即来深圳话别,理由是“我即将离深圳回南京”。廿六日一早他即过罗湖桥,赶来见了面,他同情地听了我的决定,愿意为我“去国”帮忙。当天上午他即返回香港,为我向美国驻港总领事馆申请旅行签证。我要求争取廿八日成行,这位朋友向美国总领事馆申请后,电话中告诉我:“廿八日东西买不到,需到三十日。”我很担心时间一长,如被新华分社知道,那就走不成了。

    这位老朋友还为我与洛杉矶西来寺星云大师通了电话(时星云在夏威夷),告诉他许某人将应他的邀请,即日赴美。星云即表热情欢迎,并将请陆铿在旧金山机场相迎。星云对我“不与任何方面接触,纯属休息”的要求,表示谅解,答应:“不会强许先生所不愿为。”老朋友在电话中只告诉我,“朋友方面的事一切都已办妥,具体情况,三十日再告知。”

    周南来港后,老伴顾逸萍即离港,住在深圳;连日忙于搬家,决定三十日乘火车连同行装先回南京。为免却因感情而节外生枝,也考虑时候也许可免去株连,我作此重大决定,一直对她“保密”。随身警卫员,因他家中有事,我也乘机要他先回南京。

    一切安排妥当,我决定三十日离深圳去港,五月一日“去国”赴美,老朋友已为我买了去洛杉矶的飞机票。

    廿九日晚,与老伴和深圳的女儿们“话别”,她们一点也没有察觉我离别的痛苦心情。我对她们说:“你们以后要自己好好生活了!”她们仍未有意外之感,我又一夜未眠。

    三十日下午七时左右,老伴按原来打算,乘火车回南京去了。我对她谎称:再过两日,将乘民航回宁(南京)。思念及此,实愧疚万分!

    两小时后,我离开深圳,经罗湖桥出境,上了罗湖至九龙的火车。以往过境有多人接送,今天单身排队过海关,曾担心会引起怀疑。过关时,果然为边境警卫人员认出,竟道:“社长回家吗?看来比电视上还年轻啊!”我含笑点头向他问好,顺利出关。

    老朋友在上水(罗湖至九龙火车的第一站),用“房车”接我。因如在九龙下车,有可能被人发现,特商请老朋友亲自驾车,半路接应。

    我离国之后,因新华分社无端怀疑一些香港朋友助我出走,使他们因此受到了连累。这个老朋友在知道我要发表香港回忆录之后,多次询问我出走将如何写,要我笔下不要出现他的姓名,我回答绝不会以怨报德,请他放心。如果大陆政治上一旦“清明”来临,才可能再揭露大名。老朋友哈哈大笑道,很好很好:“届时倒希望你把我的小名同你‘去国’之事连上,给我这个凡夫俗子在青史上留下一笔。”我也笑着回答他:谨尊台命,这个谜只好待以后再揭开了。

    当夜,住在老朋友家,我给邓小平、杨尚昆、中共中央写了信,信中,我申述:此次因北京风波,被迫“去国”,是暂时的,还会回来。对外将宣称是“旅游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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