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有此谋”;《晋书》卷六七《郗超传》亦谓桓温“宿有此计”。看来,郗超不过是揣摩桓温之意而发之罢了。从策略上说来,桓温一生持重,在夺取权力时也往往是yù取先与,一步分作几步走。以对付殷浩为例,先是一再逼殷浩北伐,待北伐失败后表而废之。以夺取徐州为例,废范汪而以徐州予庾希,免庾希而以之予郗,最后才从郗手中取得。桓温废海西公,是他图谋篡取皇权、代晋自立的若干步骤中的重要一步。废海西公,以情势度之,有两种可能的反应:或有反抗,或无反抗。反抗,有对待袁真、袁瑾父子的办法可用,即临之以兵;无反抗,则有对待郗的办法可用,即畀以自养之地。桓温于咸安元年十一月丁未从白石入建康,越日己酉海西公出宫,简文帝即位,未遇障碍,一切顺利。琅邪王氏的王彪之甚至还为桓温废立寻找历史根据,制定礼仪。越六日乙卯,武陵王?免官归藩。接着,桓温诛夷为己宿怨而又宗强的庾氏、殷氏人物,更换殿中禁军,并以亲信人物郗超直宫省中,侍从(实际上是监督)简文帝。辛酉,桓温自白石还姑孰。自丁未至辛酉,桓温留都不过半月,朝局种种都确定下来了,一废一立,皆出桓温。从此桓温奠立了自己在朝廷牢固的权威地位,形成了“政由桓氏,祭则寡人”的权力格局。桓温置简文帝于皇帝地位,与当年置郗于徐州刺史地位一样,又一次使用了yù取先与的策略,不过这次是在最高的权力层次上使用。
但是,在简文帝临死之前,桓温将要在政治权力的阶梯上走完最后几级的时候,极大的障碍出现了。几家最有影响的门阀士族,主要是太原王氏,陈郡谢氏,他们在朝廷还拥有潜在力量,亟思抗拒桓温的非分之求,以图维护东晋司马氏的帝位,恢复门阀士族之间的平衡状态。
当时朝廷在位的士族人物,多数曾居桓温军府,是桓温的故吏。如谢安曾为桓温司马,王坦之曾为长史,郗超曾为参军,王?(王导子王洽之子)曾为主簿,等等。他们都深知桓温的政治志向。但是他们之中愿意协助桓温,为桓温所用的,只有郗超一人。当简文帝立,郗超为中书侍郎入直宫省之时,谢安、王坦之为侍中,都在简文帝左右。所以桓温并不放心朝局,一直居于姑孰而不入朝,直到翌年七月简文帝之死为止。
简文帝死,至孝武帝立,其间不过五日,朝局却围绕所谓简文帝遗诏问题,展开了以桓温为一方,以王坦之、谢安为一方的尖锐激烈斗争。此事史籍所载互有歧异,大体说来有三个系统:一为《晋书》,包括简文、孝武等纪,桓温、王彪之等传;一为《建康实录》;一为《通鉴》。此外,其它史料还有一些。兹以《通鉴》纪事为主,参照《晋书》、《建康实录》以及其它史料,考校异同如下。
《通鉴》:(咸安二年七月)甲寅,帝不豫。急召大司马温入辅,一日一夜发四诏,温辞不至。
案:帝不豫之日系于甲寅,不知所据。急召当有诏。《魏书》卷六九《司马星传》录其中一诏,曰:“吾遂委笃,足下便入,冀得相见。不谓疾患遂至于此。今者然,势不复久,且虽有诏,岂复相及?……天下艰难,而昌明幼冲眇然,非阿衡辅导之训,当何以宁济也!国事家计,一托于公。”从语气看来,四诏中此诏非最早者。托桓温阿衡辅导,则明知昌明(即继立的孝武帝)为其掌中物,不得不作此态,或者意在求桓温阿衡辅导如伊尹,而求其勿为王莽耳。
桓温辞不入都,有疏荐谢安、王坦之,见《桓温传》。这自然是故作姿态,以观王、谢士族的反应。疏有“皇子幼稚”之语,则知作于太子未立之时。传谓疏未及奏而筒文帝崩。
立太子,《简文帝纪》谓在乙未,《孝武帝纪》谓在已未。《通鉴》从《孝武帝纪》。己未在甲寅后五日,而乙未则甲寅后三十余日。如简文帝不豫在甲寅不误,则立太子事急,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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