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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且以万二千五百人为法。旌旗麾帜各随方色,其八队旗别绘‘天、地、风、云,龙、虎、鸟、蛇’。枢密院言陈队旗号各绘八物,虑士难辨识,且其闲亦有无形可绘者云云。此言足正庸将之信伪矣。

    郭逵慷慨喜兵学,神宗尝访八陈遗法,对曰:‘兵无常形,是特奇正相生之一法耳。’因为帝论其详。在延安使以教兵,久不就。逵择诸校习金鼓,屯营六十四人,使一人教一队,顷刻而成,尤善用偏裨,每至所部,令人自言所能,暇日阅按之,故临陈皆尽其技。

    明靖远伯王骥沉静有大略,尝阅师覆舟山,北问将校曰:‘部伍行列若何?’曰:‘队各五十人,为一字,闻鼓则变为方、圆、斜、直之势。’骥笑曰:‘此何以约束,兵五人为伍,必一人居中执旗,四人立四面从其进止,赴敌,则相顾应,四人死,中一人不得独生。由五人至二十五人为一队,最中一人执旗稍大,以令其四面,又倍而成五,为百廿五人。再倍为二百五十人,为一营,左右前后相应,而听于中,以半分寄四隅,与中为游击出奇,而正兵坚驻不动,又以五营如前法,分布听令于主将,其下由伍而队而营,各有一人为中,以将令令众,如是岂有纪律不严、约束不齐,而功可成哉![《武编》]

    曾文正公与王璞山书曰:‘陈法原无一定,然以一队言之,则以鸳鸯、三才二陈为要;以一营言之,则一正、两奇、一接应、一设伏,四者断不可缺一,此外听足下自为变化。将多人以御剧寇,断不可无陈法也。  又云:‘陈法初无定式,然总以《握奇经》之‘天、地、风、云,龙、虎、鸟、蛇’为极善。兹定以五百人定为四面相应之陈,以为凡各陈法之根本,各营均须遵照。兹附去一纸,其每队之鸳鸯陈、三才陈前已刻式。兹亦附去一纸。

    初定〈营规〉云:出队要分三大支,临时再多分几小支。凡有房屋之处,须分一支以防埋伏,小山之后须分一支,树林之中须分一支。  又云:前队用好手五百,以备冲锋;后队要好手五百,以备救败;中队大队略弱些也不妨。前队若小挫,后队好手出去救败;前队若得胜,后队好手不动,专等收队时在稍尾行走。

    陆军〈得胜歌〉云:出队要分三大支,大间一支且扎住,左右两支先出去,另把一支打,接应再要一支,埋伏定队伍,排在山坡上,营官四处好望,看他那边是来路,看他那边是去向,看他那路有伏兵,看他那路有强将,那处来的真,贼头那边做的假,模样件件看清,件件说说得,人人都胆壮,他呐喊来,我不喊他,放qiāng来,我不放他,若扑来,我不动,待他疲了再接仗,起手要yīn,后要阳出,队要弱收,队强,初jiāo手时,如老鼠越打越强,如老虎打散,贼匪四山逃,追贼专从两边抄,逢屋逢山,搜埋伏队伍,切莫乱分毫。

    日记云:窄路打胜仗,全系头敌数人,若头敌站不住,后面虽有好手,亦被人挤退了。

    胡文忠致鲍春霆书论募兵曰:假如五百人、六百人之营,放哨官五人、副哨五人,既已精选哨官矣。哨官又各选十长可信者十人,十长管十人,只要同队有可信者二人,则其余六人均不能跑,何也?出队不过六七成,为定一队不过六七人,有三人胆大,则其四人不能不同行,即有退缩,一查而知,打三五仗之后,胆小者亦变为胆大矣。总之,治兵在‘提纲领’三字而已,择营官、择哨官、又择什长,则万无不胜之理。

    又扎云:照得本营抬qiāng、鸟qiāng,与刀矛分队相间而行,是长短相兼、奇正互应之法。至李道湘营陈法,则第一队至十六队均是qiāngpào与刀矛相兼,虽悍贼四面攻袭,而我兵可以常胜。本部院心以为然,改而师之,该游击拟抬qiāng百人为一队、鸟qiāng百人为一队反,复思之,仍不如师法李道章程分哨分队,刀矛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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