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 查案(五)(第1/2页)  政坛人心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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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月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招了一名法律专业刚毕业的大学生,叫卓阳峰,年龄25岁,本市区人,分配到经检处办案一科,当罗良的搭档,和罗良同一办公室办公。

    小卓(卓阳峰)法律理论基础是可以的,但是实践经验几乎是一张白纸。当时张科长配人给罗良,罗良就说:“你配个嫩瓜蛋给我,叫我怎么干事情吗?”后来果然如此。

    在查处案件时叫小卓去清点一下货物,他报过来的是汽配多少箱,没有规格、型号,没有实际货物的具体名称,更没有可以记单价的具体数字,只能重新清点。查到一个仓库,叫他看牢仓库货物,他就坐在仓库门口看报纸,货物被当事人从仓库后门搬完了,他也不知道,更别说和当事人斗智斗勇了。关键是他还有一身的书生气,有时同情当事人,怕吃苦,办事不果断,具有现在年轻人的所有缺点,这样的人怎么能单独承担办案。看来以后的办案中,罗良的责任就更大了。

    2003年3月4日周二,上午9点接上海xx知识产权公司投诉,青云市芙蓉镇有一企业生产侵犯“ns”商标专用权的电钻头,青云市芙蓉镇是中国的电钻、刀具之乡,拥有十几家的电钻、刀具企业,张科长指定罗良和搭档小卓出发查处。

    罗良和小卓到达青云市芙蓉镇该企业已是上午11点多了,工人已在吃午饭,罗良亮明身份,进入现场检查。在车间及仓库查获了侵犯“ns”商标专用权的电钻头,这时经检处分管的吴康城副处长打电话给小卓(也许不敢直接打给罗良),说:“青云市工商局王光锋局长打来电话,被检查的企业是他弟弟王志锋的,请予以照顾”,但吴康城副处长又要求我们继续查处,等检查完毕再说。

    小卓把这些话告诉罗良,这时放在车间过道的有一批货还未查看,罗良和小卓说:“我们将已查处的违法货物予以扣留,其他停止检查。吴副处长故意这边打电话传话,那边又叫我们继续查处,是把我们至于两难之地。他不得罪人,叫我们得罪人,他自己做好人。我们现在是把发现违法的物品进行查处,其他没有发现问题,也就没有责任了。”

    经罗良和小卓清点查获标有“ns”商标的电钻头2000条,罗良办理了扣留手续,做了现在检查笔录,查处结束已是下午2点,企业老板王志锋看我们都没有吃饭,还给罗良和小卓2人下了一碗面,再三要罗良吃,另外还叫企业会计到外面做了20个当地有名的麦饼,叫罗良带回去,并直接放到罗良的执法车上,罗良交代王志锋明天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接受谈话调查,然后驱车回银都市工商局。

    罗良和小卓回到银都市工商局已经下午4点半了,罗良把麦饼分给经检处里的同事吃。这麦饼还真的是很好!里面有本地猪肉、鸡蛋、香葱,饼大馅多,外焦里嫩,这也算是罗良外出查案给大家带来的福利,把综合科的两位美女乐坏了,尽说罗良人真好。

    第二天王志锋准时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作谈话调查,承认青云市xx刀具有限公司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生产了标“ns”商标电钻头2000条,价值2万元,银都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处以没收标“ns”商标的电钻头2000条,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3年6月12日周四,上午接上海xx知识产权公司投诉,安芮市xx鞋业集团生产假冒标阿迪达斯体育有限公司“三条”商标的运动鞋,张勇科长派罗良等三名执法人员去现场查处。

    三名执法人员上午10时到达现场,该鞋业集团厂区很大,差不多有200亩的厂区,其中有一个4层楼的生产车间。执法人员进入生产车间检查,车间里的2条生产线正在生产标有阿迪达斯体育有限公司“三条”商标的运动布鞋,仓库里正在包装入箱,公司经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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