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2章 自绝于天下(第1/3页)  明末之血色华夏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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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丁入亩?”宋应星对这个说辞有些陌生,实际上这个法子早在嘉靖隆庆年间就有人提出来过,只是阻力实在是太大,根本没法施行。

    毕竟这个法子很明显地损害了地主士绅们的利益,而朝堂上的文武百官,别看一个个的都把儒家圣人之言成天挂在嘴边,满口仁义道德,可他们就是地主士绅这个大集体的代表,哪会自己坑自己?

    李致远解释道:“草创于嘉靖而于万历年间由张江陵(即张居正)所推行的‘一条鞭法’,宋公想必是知道的。”

    “即把以前分别征收的田赋和力役合并为一,总编为一条,并入田赋的夏秋两税一起征收,而每一州县每年需要的力役,则由官府从所收的税款中出钱来雇募,不再无偿调发平民。”

    “而我所说的这个‘摊丁入亩’即是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彻底取消人头税!”

    “即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以土地多寡而不是以人丁数目来征税,若如此,百姓又岂会再隐匿人口?官府又岂会再担心人都跑光了而收不到税?”

    “地多的多交税,地少的则少交税,国家的财政税收有保障,百姓也不至于破产,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在具体施行措施上还需细细琢磨。”

    “譬如张江陵所推行的一条鞭法,纳税全部以银为标准,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在短期内虽是有利于朝廷财政,但长远看来,则是弊大于利。”

    “众所周知,百姓收获的只有粮,银钱极少,而地主富商手中银多,若全以银交税,百姓在缴纳两税的时候只得集中向地主富商们兑换,而地主富商必会借此将银价抬高,粮价贬低,到头来一条鞭法就会成为残害百姓的恶法!”

    “所以,我认为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农民的土地税,以固定重量的谷、麦等具体实物为征收标准;而手工业者、商人、大地主则只收银。”

    “又譬如对于‘火耗’的问题,就更需要妥善处理,否则又成了地方官残害百姓的绝佳手段。”

    “一般而言,百姓所缴的银子由于纳税量不太多,以小块的碎银为主,每当各州县衙府汇总上缴国库时,再将这些收缴上来的碎银熔炼成比较大块的银子。”

    “在这过程中必然会有些损耗,这些损耗就官吏们被默认为附加税,摊派到了老百姓的头上。”

    “没错,银子在熔炼、运输过程中的确存在损耗,可谁能说清楚到底损耗了多少?有个确定的比例么?”

    “很显然地方上的官员们绝不会给出一个确定的标准,如此就又给了他们上下其手的空间,不用想都能知道他们绝对会肆意摊派,中饱私囊。”

    “老百姓最怕的不是税重,怕的是无休止、不明不白的税!”

    “与其让老百姓不明不白地承受摊派之苦,倒不如将火耗纳入朝廷正税,规范管理,同时也可适当提高官吏俸禄、待遇。”

    “税政乃大事,宜公开清楚,切不可含混不清,让底下蛀虫有了暗箱运作的空间。”

    李致远一席话让在场宋应星听得津津有味,而张煌言等人倒并不意外,之前他们已有过多次探讨。

    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心怀天下的大明好青年,自然不可能对眼下大明朝的危局视若无睹,他们主要就是讨论明朝施政得失,即为何我大明朝会到了如今这步田地。

    在李致远不停带节奏的情况下,他们一致认为,大明之衰,衰就衰在税收制度上!

    说白了就是明廷没钱,收不上税,出现天灾就没法赈灾,没法解决老百姓饿肚子的问题,老百姓活不下去了就要造反。

    而没钱的朝廷更加难以打赢仗,以至于问题越来越严重,最后内战、外战一起来,直至拖垮大明朝。

    但明廷没钱不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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