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三十章 魏宫廷牝鸡司晨之太后作秀(第1/3页)  百年繁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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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侍中杀几个羽林军卫兵,简直犹如捻死几只蚂蚁,侯刚在京城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事情却这样无声无息地过去了。过了一段时间,死者们的几个兄弟们觉得络腮胡等人死得冤枉,抚恤金少得可怜,很不服气,就组织起来,四处告状。

    骠骑将军领河南尹甄琛接待了这几名上访者。他亲眼见证了侯刚从一个店小二爬上侍中高位的全过程,心中比吃不到葡萄的狐狸还恼火。可是,吃醋又能怎样,人家有那个狗屎运;一个政客,总不能因为吃醋就为几个上访者申冤。虽说事情是由侍中侯刚引起的,案件也是再简单不过了,河南尹完全可以秉公办事。甄琛可不愿没事找事,去惹怒太后食桌前的红人,他也就公款办事,送上几两银子,送上几句好话,就把几名羽林军士兵打发了。

    羽林军士兵哪里稀罕几两银子,一见求告无门,几经辗转,就把告状信送到了御史中尉元匡手上。

    御史中尉元匡本是洛阳城里很有名望的王爷,对于忠、侯刚等“外人”占据高位,横行朝堂的举止很是不满,恨不得把他们统统扫出朝堂,却又因人微言轻而无可奈何。后来因为处置赵修一事赢得满堂喝彩,总算凭借宗室贵戚的身份,调入中央机枢,爬上了御史中尉的位置,有了与这些人抗衡的权力。

    元匡自任职以来毫无建树,就一直想把自己树立成一个刚直不阿,不事权贵的直臣。接到羽林士兵的控告信,他一见机会来了,找到这几名上告者反复询问:“侍中侯刚究竟是蓄意杀人呢,还是偶然邂逅而激情杀人?”

    也是这几名告状的羽林军士兵学法懂法,不敢诬告,也就直言证实说:“并非蓄意谋杀,确实是邂逅杀人。”元匡见再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决定以此弹劾权臣。

    二月末,元匡罗列了于忠三大罪状,予以弹劾:“一,专擅朝命,枉杀大臣;二,肆意妄为,宰辅黜辱;三,无视圣主,矫诏自任显要。综上三宗大罪,应派御史一人去冀州将其处决。”元匡在朝堂上表现出一副大义凛然,忠直刚硬的光辉形象。

    灵太后明知元匡是在演戏,想起于忠扶持女主,扫灭高肇,功不可没。可不能“人一走,茶就凉”,就安慰元匡说:“于忠所犯三综罪自是不假,但此前已经对其进行过处置,并且已经将他逐出了朝堂,就不宜旧罪重提了。”

    元匡弹劾于忠的目的本来就是政治作秀,虚晃一枪的目的是引入正题,此时见好便收,转而启奏说:“侍中侯刚,宗庙驿道邂逅羽林军直阁队主,挟嫌报复,擅杀数人。按大魏律例,应交廷尉处以大辟(腰斩)之刑!”

    任城王元澄本来是很瞧不起侯刚的,总认为一个炒菜的店小二钻入朝堂,与宗室王爷平起平坐,是对元氏子孙的侮辱,曾多次讥讽侯刚说:“一个御膳房的厨子公然和王爷同座共饮,老天爷简直是开了个天大的笑话。”话虽如此,但若此次论罪要处置一个八座大臣,就因邂逅射杀几个羽林卫士而被处以大辟的话,这也确实不符合大魏法典,也就启奏说:

    “请太后评审,侯刚历事前朝,忠心耿耿,先帝为其赐名‘刚’。此次邂逅杀人,毕竟是纤芥之疵,未宜便致大辟重罪。”

    灵太后不便立即表态,宣布散朝。其后在宣光殿召见廷尉卿裴延俊、少卿袁翻。垂询:“侯刚邂逅射杀羽林军卫士,你们说按大魏律例应处以大辟,这有什么根据。”

    廷尉少卿袁翻说:“所谓邂逅,激情杀人,这不过是侯刚杀人的托辞,那名羽林卫士已经逃逸百步之外,仍被侯刚射杀,即是明证。而杀人至今,仍然隐匿不报,更是执法犯法,罪上加罪。应该数罪并罚,尽快处理。”

    灵太后想起那天毒药就要倒进口,若非侯刚,此时早已去了阴曹地府,此恩不可不报,就为其辩解说:“侯刚历仕二朝三帝两太后,虽有罪过,也不应处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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