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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大嫂发话,傲风嘴上唯唯诺诺,可是还是嘟囔着:“你们郎有情妾有意的,当然夫唱妇随,我家那口子还在云城待着呢!”
“傲风哥,实在不好意思,害你也跟我去北疆,我们骑乘云鬓马,最多两日便能到达崇九,我们要去北疆,当然要了解一二,另外,这崇九本是灵虎族的驻地,灵虎族可是操控魔法的高手,此去崇九,说不定还能有所收获呢!”
“林晓,你说这话,我可不爱听,虽然说我是懒了些,但是兄弟不是不讲义气的人”傲风脸色一凝:“不过你这样说话,我还是爱听的”
“你说什么”林离斜眼看了过来。
“没。。。没什么”傲风怯弱起来。
林离听得真切,他行事果断,比较强势,向来不愿多解释,他才懒得理会傲风呢,要么执行,要么,离开。
作为多年的驱魔组长,林离选择崇九城当然是有目的的,崇九城,自从战家军莫名消失以后,又重新组建了一批年轻的军团,这里保留着许多荒域的尖顶建筑,是蛮荒分裂以来,最接近蛮荒分裂前原始状态的城市,这里仍然保存着奴隶制,仍然存在少数除去猛虎族外的种族居住的情况,最为神奇的是,几个种族还与战前一般融洽,这在云城周边,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或许是因为天高皇帝远,受到双方战争的波及并不多,所以生活方式也完整的保存起来了吧。
如果他们进入荒域,再无法北进之时,选择西南的崇九作为熟悉的第一站,确实是退而求其次的最好选择,虽然林晓曾经来过崇九城,但是只是战斗时草草路过,并没有多深的了解。
而前往崇九,要经过溪城,经过许多村镇,又靠近边境,不知道林离,还有什么盘算,不知道杀魔成瘾的驱魔组组长,是不是会顺带收拾几个魔族。
五匹云鬓马顺着朝西南的大道,一路疾驰,五匹马的身上,裹满淡淡的蛮荒之气,那本来便速度极快颇为颠簸的云鬓马,忽然变得平稳起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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