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六夜 入目(第1/2页)  盗墓笔记9之大漠苍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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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思考,要怎么从这个地方脱离出来。说实在的,幻术有时候比奇门遁甲更麻烦,奇门遁甲还有迹可循,幻术却是让你神不知鬼不觉地陷入某种自己构造出来的潜意识当中,这是我的感觉。

    不过我也很奇怪,怎么我第一次走这个楼梯的时候没什么事儿,第二次走就中招了?

    很快,我就得出了答案。

    我之前非常排斥摸黑下楼,总觉得看得清眼前的东西也比在黑暗中抓瞎要好。其实不止是楼梯这一段,在刚刚进入这个迷宫一样的地下城的时候,这个意识就在我的脑海里根深蒂固。经历了这么多,我早就形成了这么一个观念:没有吃喝并不要紧,大不了就是一死,我又不是没有体验过,而且每次都侥幸活了下来;但是没有光让我在这里探索行走,这比活活被粽子咬死还要令人恐惧以及痛苦。在黑暗的墓穴中寻找光明,这俨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甚至是本能。

    第一次我会没有中招,想来想去,我只能说是自己运气好。我爷爷道上有一个朋友,具体叫什么名儿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他姓高。

    这个人也算是我们行中的异类,喜欢独来独往,下斗也不是为了钱财,而是纯粹地出于兴趣。说起来,这人早年的时候在墓里遇到了一种非常特别的奇淫巧术,出来的时候几乎脱了一层皮,从此他就迷上了这些东西。那劲头,感觉跟吃鸦片似的,瘾大得不行。可他在这方面也没什么根底,当时也没人愿意教他,他就自己一个斗一个斗地探,硬是给整出了一些路数。当时道上的人都称他狗皮疯子,说他见了这些东西就跟狗皮膏药一样甩都甩不掉,也不嫌自己命长。当然,当时道上也有佩服他的,时常有人接济他一些米粮。

    只是可惜他的运数还是差了些,每每提起他的结局时,我爷爷总是会唏嘘不已。狗皮疯子没有死在自己心心念念的斗里,而是被长沙城里一个名不经传的店小二给打死了。听当时看尸首的人说,他不是被人打死的,而是活活饿死的。他当时身上还带着土,整个人邋里邋遢的,粮袋和水囊都空了,估计是刚从哪个墓里出来,想向店小二讨碗水喝。店小二是个新来的外乡人,嫌他妨碍生意就赶了他走。哪知那狗皮疯子跟苍蝇似得一个劲地缠他,他一生气就打了他一拳,结果一拳下去人就没了。我爷爷说,如果当时那个小二能发一点善心给他一点水,狗皮疯子说不定就能活下去,以后又是长沙城的一个传奇。等义庄的人发现狗皮疯子的尸体,已经是三天之后,尸体都发臭了。那时候狗皮疯子身上只剩下了条遮羞布,衣服估计是被哪个不长眼的贼给顺走了。我爷爷不忍心他就这样走了,花了些钱托人给他置了一副薄棺,将他葬在了长沙城外。

    大概经常经历生死的人对于自己的大限之日都会有一点模糊的预感吧,他最后一次下斗前,让我爷爷请他喝了一次酒。他将自己这些年对于那些墓中的奇淫巧术的感悟都总结了下来,告诉了我爷爷。可惜我爷爷当时还不会写字,等进了扫盲班的时候他能记下的也不过十之三四。后来,还是我奶奶帮的忙,查阅了很多资料,整理之后将它记录了下来,留存于吴家老宅。它里面就说道:“凡天下幻术,皆从眼入,又从心出。眼者,可分耳、目、口、鼻、身。目者为上,虚实其中,攻心为器,光影行鉴,难以堪之;耳、鼻者为中,异声异气,目眩脑胀,阻之可破;口、身者为下,较为少见,生死多为一念之间。”

    当时我看到第一句,就明白爷爷为何这么佩服狗皮疯子,连带着奶奶也对他赞不绝口,还作序悼念。仔细想想,这幻术的精髓确实如此。正所谓无孔不入、空穴来风,这就跟没娘生不出毛孩子一个道理。当然,没爹也不行。

    我第一次走千眼楼梯的时候,用的是光线微弱的荧囊,照出来的壁画其实并不怎么清楚,而且我才刚从那怪物堆里出来,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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