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二十四章 重返梦境之森(第2/4页)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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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确定了。现在梦境之森整顿几天,我就前往拜尔国都,至于中途是否要查看一下正在交战之中的雨夜城,就看我的个人判断了。

    是的,只是我而已,使节团直接前往拜尔国都,我并没有跟随,只是定下了在拜尔王都的联络地点。

    与其是做一个被人盯着的外交使节,我个人觉得还是在阴影中独行比较好,至少,很多东西在明面上看不出来的,若是情况可能的话,我还想在东线的“圣战”战场上瞧瞧,说不准还能遇到老熟人。

    独自漫步在梦境之森的新城镇区,眼前的繁华景象还是很让人吃惊的,毕竟这里半年前还是拜尔的维多利亚港,两个多月前还是没有人烟的魔法森林,居然这么快都成了繁华之领。

    “......虽然伤者不少,但冒险者的精神面貌不错,大部分人脸上都有笑容,那是对未来的期望吗看来梦境之森这条战线的确不需要担心。还是想找个机会到前线看看.....”

    已经到了中午,在一个路边的餐馆随便点了一些小菜,一边看着大厅中那个正在讲自己冒险故事的野蛮人吹牛皮。

    “说时迟那时快,正当我们小队陷入绝境之时,作为大盗贼我的出手了,一个背刺杀起手,再发起一脚踢晕巫妖,一套连技下去,一个人干掉了巫妖,我弗里达......”

    等下,这个野蛮人居然是盗贼吗果然只要人多了,什么奇葩都会有啊,不过一想起上次遇到的食人魔盗贼,又觉得没什么了,但巫妖居然会被眩晕吗若不是那个巫妖是个带了骷髅头面具的亡灵法师,就是是野蛮人的额外种族天赋吹牛大师吧。

    “圣骑士大哥,一个人吗”

    带着笑容找上来的,却是一个年轻的女牧师。从胸前的金币圣徽来看,这位是财富女神的中阶牧师。

    当然,她找上来倒不是因为什么特殊服务之类的,那是不少爱神牧师的个人爱好,财富女神和她的信徒追求的永远只是财富本身。

    我先是一愣,但接着却恍然大悟了。

    这里是战场的前线,不少临时组建的狩猎队都是在这里找人的。酒吧、饭厅这种人流量大的地方,自然是冒险者找同伴的地方。而我孤身一人,似乎就是等待队伍的独行者,看来是对方缺人了,但奇怪的是......

    “你怎么知道我是圣骑士”

    既然出了云端塔,我也没有披上那标志性的法师袍,只是日常的亚麻长袍,随身也没带上武装,又怎么被认出来。

    “坐姿、笑容、还有手上的痕迹。”

    接受了长期军事训练、骑士训练的人,走路的姿势、坐姿都会有明显不同。手上的痕迹是练剑时留下来的,至于笑容......那五九式营业微笑似乎都已经成为了圣骑士的专利和本能了。

    “最重要的,是对这里的便宜啤酒没有不满,连我们队伍中的野蛮人都天天抱怨酒难喝,您喝的时候居然连眉都没皱,反而带着笑,您之前的日子大概过的很......”

    的确。贵族骑士别说这两铜币一杯的啤酒了,连这路边的低档餐馆都不会来,只有习惯清贫的圣骑士,才会习惯难喝的廉价酒水和黑面包。

    我点了点头,从外表和习惯判断一个人的职业,这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技巧。但却是资深冒险者的必修课,到了这时,我才认真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牧师。

    大概十八九岁的摸样,亚麻色的短发被整理的整整齐齐的,带着些许粉刺却并不影响其清秀活力的脸蛋,半旧不旧的板甲半身铠上还有油光,显然包养的还算不错。小圆盾和钉头锤算是牧师的常规组合了,但只有小圆盾有附魔,连魔法装备都没有几件,显然并不富裕。

    “......最多白银下位了,若这位是队长的话,整个小队评价大概就青铜巅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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