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八章 神之律和人之法(第2/4页)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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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一个新的法学家说不定会以这种可笑的理由诞生,但我们的确没有拒绝对方学习教义和法律的的理由,而且这两天看来,他居然还是听课最为认真的学生。

    而与此同时,蕾妮那一帮随行的皇家骑士也陪同听讲,有人已经在考虑是否转职公正骑士,这已经是讲课的第二天,而今天却多出两位新听众。

    斯温娜.迪.纳尔森,和雷蒙.隆.纳尔森,由于这位姐姐意外的成了皇帝的“情敌”,她的房东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姐弟扫地出门,而很快,在到处碰壁后,斯温娜就发现奥兰虽大,却没有她们的容身之处了。

    而在这个以领主制和骑士册封为核心关系的人类封建社会,骑士和效忠的君主绝对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更不要说是最为坚实的守护骑士,其实同性之间也有守护骑士,但往往是可以豁出性命的挚友,斯温娜和蕾妮的关系却实在不好解释。

    背弃了效忠对象的骑士是最让人鄙视的,无奈之下,认清了自己已经上了贼船的斯温娜,只能来投靠蕾妮了,但看到只要蕾妮走近了就惊恐莫名的她,知情者总是捧腹偷笑。

    作为金牌传教者的科洛丝嗓音娓娓动听,对教义的理解也颇为深刻,一般性的传教是绝对够了,但面对七百多年资历的凯丽,对于要验证这个信仰是否对于国家有帮助的东岚人,这个面对木精灵贵族莫名其妙的低了一辈的野精灵,却总是有些吃不住。

    “那么,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原本单一的法律会分成两个部分,和到底有什么区别,两个部分重复的地方不少,按照法理学的概述。重复立法不会造成法律执行的混乱和权威削弱吗?”

    “可……可教义上就是这么说的啊,这是无眠者大人定下的。肯定没错的。”

    被问的急了,科洛丝只能重复书上的观念,这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程度传教算是够了,但这显然说服不了东岚人,无奈之下,摇了摇头,我只能再度走进这个充当临时课堂的一楼大厅。

    “咳,可以的话。让我讲解一下吧,我其实和无眠者大人颇有交情的,这个我正好听他说过。”

    在众人的不可理解的眼神中,我伸出一个手指,银色的律法之光在其上荡漾,证明了我律法修行者的身份。

    两种能力修行不是不可以,但若是像莫莫一样把圣光之力全部转化成律法之力。恐怕就等于从头再来,偏偏两种力量颇有相似重复之处,同时兼修简直是典型的吃力不讨好。

    于是,我的公正骑士身份,在得到了科络丝“果然是神使”的赞同之外,在其他人心目中。却是典型的吃力不讨好。

    但这却足以我的确有资格讲解律法。

    “咳,首先是和的区别,神之律是神定的,他只有重罪十三条,都是公认的不可宽恕罪行。也是基本不会变化的,我们律法职业释放判罪术所能够判定的罪行。只有神之律,而人之法,则是律法之神教会不断修编改进的,司法权和主权总是绑定在一块的,神之律可以在秩序众神所瞩目的任何地方适用,而人之法则只能在主权支持的情况下适用,这是两者首要的区别。”

    其他的神明也有“严惩邪恶”、“禁止奢侈和欲望”、“严禁谎言”之类的戒律,但除了他们的信徒,执行却或多或少会被打折,我这本就属于公认罪行的重罪十三条,并不担心引起其他神明和地方贵族、王族的反弹,更是让律法职业者有了绝对要铲除的恶行。

    “但这却不代表两者交互冲突,相反,其实两者是一个东西,神之律是人之法的底线,既一个罪行被神之律禁止,那么,人之法绝对不能豁免。比如十三罪中第一罪“以私欲肆意夺取他人生命者,将遭受律法之神的严厉审判,即使死后也必将遭受刀山火海之刑”,而人之法中也有对应的条款,故意杀人罪第一款:“故意杀人的,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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