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没人见到过,但却也没人能否定这个东西的存在。两个人能产生一见如故的感觉,不知为什么刚碰面就能在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没人说得出为什么刚见面的两人会仿佛许久未见的老友一般亲密,或许这就是命运,比如何天铭和周苍生,也比如王默和欧阳沉水。
一坛百花香下肚,王默眼前已经开始有些朦胧,虽然他不是很能喝,但是他清楚一坛百花香并不能让他产生像现在这样的感觉。
百花香,大舜出名的淡酒,如今醉了。酒入愁肠而已。
自己从皇城离开算算时日已经有不少天了,就算自己的脚程并不是很快也算是走了算是千公里路了,不过距离行万里路这个目标,还是略显不足啊。王默摇摇头,又端起一坛酒灌起来。
很多人在喝酒的时候都闲不住自己那张嘴,喜欢东拉西扯的和朋友侃大山,作为一个特别能说的王默,自然对其更加喜爱。昔日好友欧阳沉水就对王默这个臭毛病很无奈,也屡次规劝道不可言过于其实。而王默丝毫不以为意,依旧我行我素,他觉得如果在酒桌上还要和平常那般字字斟酌,那不免也太无趣了。
但如今在黑市,瞅瞅左右喧闹的酒桌,自己一个人占了偌大一个桌子却冷冷清清,连个胡侃的机会都没有。真是和皇城的自己形成明显对比。
王默又长叹一口气,默默招呼过来小二,又加了两坛酒。
黑猫也不知道今天王默怎么了酒一杯接着一杯,不过在它看来,只要王默不戳自己的肚皮,那就是极好的。于是它就很开心地把头埋进王默一口没动的菜肴里大吃大嚼。
“我辈皇城多名士,奈何如今天海隔。”
王默实在忍受不住自己内心高歌的,敲着桌面大声唱起来。
“今日独行黑市里,不见青梅煮酒时。”
王默手指有节奏地敲着桌面,腔调应着节拍,自得其乐。
王默这种唱法自然是极动听的,作为大舜皇城的天骄,一副不错的唱腔是王默一直以来颇为骄傲的。这种唱法在黑市也是有喜爱的人的,在王默的歌声之下,不少人也追忆起自己进入黑市前的光辉岁月,脸上不禁一片唏嘘。
有喜欢的,自然也有不喜欢的,因为这是黑市,那些不喜欢的人更是不喜欢得更加猛烈。
一个瘦小汉子把刚刚还你侬我侬靠在自己怀中的女人强推到一边,一把抄起搁在桌子上的弯刀,指着王默破口大骂:“臭小子!喝酒就喝酒,在这鬼哭狼嚎什么,影响大爷们的心情!”说完一句好像还很不解气,于是就继续说道:“信不信爷爷我抽了你的皮!”
王默喝酒本来就有点微醺,这时岂能容忍别人的辱骂。
“哎呦我这暴脾气!”王默信口扯了一句皇城的浑话就撸起袖子朝那个精瘦汉子看过去,桌上黑猫发现王默的生气也从盘子里站起来喵呜喵呜个不停。
瘦小汉子自然不甘示弱,就直接朝王默走过去,与他同桌的男男女女此时也不怀好意的看着王默。此时的王默,在他们的眼里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瘦小汉子走向王默的同时还不忘用舌头舔舔自己手里的弯刀,阴恻恻地笑道:“老子这把刀,在黑市宰了不少人,不过在我看来,老子宰的人都赶不上你有钱。”说完大声笑起来,不过还是没停下。
王默听到这句话还得意地抬抬头,丝毫没有意识到对方话里的嘲讽跟眼中闪着的绿光,趾高气扬地肯定道:“哈哈哈,那是当然,小爷可是大舜王家的人!你可曾见过身份如此尊贵的人!乡巴佬!”
瘦小汉子大笑一声,“哈哈哈哈,自然是不曾看到的,你可要让我见识见识!”说完灵力笼罩全身,变成一个绿人就朝王默冲过来。
“尔怎敢在此班门弄斧!”王默大吼一声,灵力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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