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盛夏已逝去大半,人们即将迎来收获的季节,在江南的小村庄里,人们叫道“该收稻子”了。可是九月也是开学的日子,学生们匆匆熬夜写完暑假作业,忐忑的来到报名那一天,心情只能用如丧考妣这四个字来形容。然而总会有些例外,比如那些在学校处了男女朋友的,心底更多是盼望着开学的吧。即便是那些在学校有暗恋对象的男生女生们,也是如此,而我们的从新正是如此,他姑且算是暗恋吧。
他很幸运,暗恋的对象恰好是同桌,近水楼台好赏月。同桌是一个走读生,走读生就是家住学校附近的学生,不用住校。从新是一个住校生,因为他家住在徽城市郎丰县冬夏镇南湖村齐家组,说这么详细只是想说明他家住在很偏远的贫困区,离徽城市三个多小时的车程,期间要转四次车,每个学期也就回家两次而已。而这样的背景应该可以很好的解释他暗恋了一整年的原因了吧,但从新并不觉得暗恋可耻,反而因为第一次分座位就和她同桌而沾沾自喜。
女孩名叫方晴,是公认的校花,全校喜欢他的男生可以重新拼成一个班,从新喜欢她,并不全是因为觉得她美的不可方物,而是因为从新觉得只有自己了解这个女孩真正的世界。她虽然是校花,但是从不跟学校的那些风云男生有来往,不参加聚会,不接受礼物,收到的书信往往都是一撕了之,没有男生可以跟他多说两句话,从新觉得她的孤傲是如此的自然,如此的理所当然。然而更特别的是她的父亲是市里的法医,她经常读他爸的行业杂志,还经常带最新杂志来学校跟他分享。从新自认是个胆小的人,可是却强撑着陪她看完杂志上所有案例,从新第一次看到真人的尸体照片,看到内脏的特写镜头,看到暴死之人闭不上的眼,这些画面足够从新做一星期的噩梦。从新有时候会假装认真看,其实却瞥向了别处,比如偷看她的侧脸,他这个时候往往窃喜,“全校也就只有我可以如此近距离的闻着她清幽的体香,欣赏她唯美的侧脸吧。”不过从新知道方晴是真的喜欢看那些尸体照片,她说她看到血就兴奋,从新不认为她是在开玩笑,可这正是从新喜爱她的独特之处。
九月的阳光虽然不毒辣,可是却也来者不善,下午的体育课,做完热身运动后老师就让大家自由活动了,所谓的自由活动就是除了回教室你可以做任何事,比如三两成群的聚在树底下聊天,也可以翻过围墙上街上玩,然而再热的天气也阻挡不了对篮球热爱的少年们,班里的男同学们早已经熟练的分完队伍打开了。女生们大多喜欢坐在球场边梧桐树下聊天,但谁知道她们是不是只是想看场上打篮球的男孩子们呢。从新其实很喜欢打篮球,偶尔也会跟同学们去打,可是他在读高中之前连篮球都没摸过,从新初中是在镇上上学的,体育课除了跑步就是补课,根本不知道篮球为何物,直到去年的高一体育课才第一次接触到篮球。篮球对男生们具有天然的吸引力,从新也毫不例外,可惜第一次课就被同学们嘲笑为身体不协调的那一类人了,在指导三步上篮无果后,老师也只能笑着摇摇头放弃了。所以体育课上的篮球赛他从来不参加,即使想参加也没有同学愿意带他一队,不过从新理解他们,心中并没有什么怨言,有时候静静看着也蛮好。
只不过当方晴目不转睛的盯着场上打球的男生,从新看着她脸上的兴奋和眼睛里的亮光,他心中却隐隐作痛,恨不得化身超人上场翻江倒海。他只能劝诫自己,不要太贪婪,能有幸和她分享一些小秘密,做一些独特的事,已经三生有幸,理应知足。但往往越是这样劝慰自己,心中的失落也更多一份。从新当然没有跟方晴表白过,他的性格决定了他做不出这样的事,更现实来说,他害怕方晴会因此跟他分开座位。和她坐一起是他如今最大的快乐和寄托,如果连这都失去,那真的是生无可恋了。
会说从新是一个可怜虫吧,可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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