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94 章(第1/4页)  大清风云全8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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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颁布禁海令,明文禁止出海南洋。这就是清初的第二次海禁。第二次海禁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不禁止中国船只出航日本,也不禁止外国船只来中国,但是却严格禁止中国商人去南洋经商。只进不出,充分体现了封建统治者的思维方式。

    禁海令显然不利于贸易的发展,沿海的许多商民对此很不满,结果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可以禁海,我可以走私,只要不被发现就行。

    直到雍正继位,海上走私依旧猖獗。台湾官员蓝鼎元是一个反对海禁的学者,雍正二年,他上书说:“福建、广东沿海等地,人稠地狭,耕地不足,当地居民靠海谋生的十有五六。他们往往在内地制造一些精美的手工品,这些手工品在内地是随处可见的便宜货,但是如果运到外国,就可以当成珍稀物品来卖,每年都能赚取巨大的利润,这就为我们中国敛聚了大量的财富,光是海关收入这块就不小了。禁海之后,百害无一利,只会让沿海居民越来越贫困,迫使以前的商人变成游手好闲的人,最后变成盗贼。”

    蓝鼎元的看法代表了一部分官员的观点,但是雍正坚持康熙的路线,认为海禁政策宁严勿宽。蓝鼎元的说法固然有道理,但是他没有解决问题,怎么解决许多商人不回来这个问题,商人不归国家的税收就少了,这才是清廷禁海的真正原因。

    雍正三年,福建省秋季欠收,第二年春又闹饥荒,许多地方出现抢米事件。沿海的一些官员借此再次提出开放海禁,以缓解饥荒。

    福建巡抚毛文铨奏称:“往年开洋之时,有很多洋船到厦门,各省的商人都到厦门来贸易,税收多得不得了。可是海禁以来,几乎就没什么税收,恳请皇上开放海禁。”

    闽浙总督高其倬也上奏:“福建这地方地狭人稠,没多少田地可耕种了,许多良民选择上梁山。开放海禁让他们出海贸易多好啊,富人可以当船主,贫穷的人可以当水手和舵手,一条船可以养活上百人并且还有余钱留给家属……”

    在沿海官员的轮番上奏下,雍正终于松口了,同意了高其倬的要求,准许福建对外贸易,这一年是雍正五年,即1727年。不过,雍正是非常保守的,他开放福建的海禁后,仍然对其他省进行海禁。在颁布这项旨令的时候,雍正还为康熙解释,说康熙过去实行海禁是体恤百姓,怕内地的人民转徙到外地。

    这次开放海禁还有限制条件,出海船只的省份有限制,出海的港口也有限制,只能在指定的港口出入,方便政府收税。同年,雍正又开放广东海禁。雍正七年,李卫上奏说,浙江和福建相邻,福建开放海禁,浙江商人肯定不舒服,可能会偷偷跟着福建商人一起进行海上贸易,干脆让浙江跟福建享受相同待遇吧,雍正遂同意开放浙江海禁。

    开放海禁之后,雍正又作了一些专门的规定,出口船只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回。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来的,雍正也制定了一些特殊的政策:如果是因为账钱没有收清,可以到来年六七月回港;如果是被大风刮到其他省的,可以让该省的官员盖个印,说明情况后回籍;如果是被风浪刮翻没有证据的,可以找到幸存的乘客,或者邻近的乘客,了解情况后登记在册。如果故意捏造情况,推迟回港的船只,一定严加查办。

    雍正还对那些逗留海外没有回国的人作出了类似赌气的规定:不准回国。本来,清政府的政策是允许海归的,但是几年以来,雍正发现坐商船回来的游子甚少。雍正感觉这些人不给自己面子,认为这些人都是不安本分的人,如果给他们自由,听任他们来去自由,这些人就更加没有顾忌,反正随时都可以回去,干脆在国外多待一段时间吧!所以,雍正限定了一个期限,逾期不回的人不准回国。

    雍正还解释说自己的目的并不是逼这些人早点回来,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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