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83 章(第1/4页)  大清风云全8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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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生子勒死,然后嫁祸于人,企图逃脱自己的盗窃罪。刑部拟罪时,打算按照长辈杀死晚辈的罪论刑,在封建社会,为了照顾尊长,法律规定,长辈害死晚辈可以减刑。但看到这个案子,雍正极不赞成,他认为魏华音虽然是死者的叔叔,但此人的凶狠歹dú已经超越了lún常,所以不能按照尊卑长幼来论刑。像这样的案件,过去都没有现成的例子,雍正要想重新判,必须修改法律,对于这种情节恶劣的,雍正裁断后处以绞刑。雍正对法律的修改考虑得比较全面,既照顾到长者的权威,又不纵容长者为非作歹,让法律显得更合乎人xìng。

    当然,雍正的有些改革跟现代的法律精神是相违背的,不过有当时的社会需要。譬如,他规定犯有死罪和流放罪的人,不论官民,只要情节不是很恶劣的,都可以捐银买命。买命钱不是确定的,跟各人的身份地位有关。三品及以上的官员需要一万二千两,四品官需要五千两,五品六品的官需要四千两,七品及以下包括进士、举人的需要两千五百两,贡监生两千两,老百姓一千二百两。如果是充军流放罪,则根据上面的标准乘以百分之六十;如果是徒刑及以下的罪,根据死刑的标准乘以百分之四十。

    雍正制定这个刑罚的时候,西北正在打仗,急需军费。这项法律大大地增加了军费,为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雍正之后,清朝战事仍然很多,乾隆有十大武功,后来又有太平天国、鸦片战争,所以,这项法律一直保存了下来。

    说实话,雍正本人也知道这个法律跟法律精神是相违背的,所以在实行的过程中他要求从严把握,对于那些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人,再多的钱也买不了命。

    雍正虽然是一个非常严苛的皇帝,但是执行还是相对公平的。对死刑犯的判决,雍正表示要慎重。雍正规定,对于秋审后情实的犯人也要三次重奏,最后由皇上裁决要不要处决,在一些细节问题上,雍正往往能做到明察秋毫。

    雍正是一个对司法非常敏感的皇帝,这可能跟他深沉严苛的xìng格有关。他对各种案子也很有兴趣,在研究命案的过程中,他发现故意杀人和谋杀的占少数,大多数的命案是因为一些小事情引起,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结果酿成了命案,事后,当事人也后悔。雍正认为这都是因为老百姓无知,不懂法律,考虑到法律条文的繁琐,老百姓文化层次又低,雍正让地方官把殴打杀人的律例摘录出来,贴在乡里,并派地方官详细讲解,务必让大家都知道法律是怎么回事。

    从上面的事情可以看出,雍正是一个务实的皇帝,虽然难免严勐了一点,但这丝毫无损于他执政为国的名声。

    第五章 搞经济改革一定要精打细算

    一般来说,新皇继位的时候,都会表示豁免官员的亏空。但雍正再次吃螃蟹,拒绝这么做,以示自己对贪赃枉法深恶痛绝。雍正解释说,豁免官员只会助长贪官污吏的侥幸心理,从而让他们越陷越深,只有严厉打击才能遏制腐败。

    亏欠多少补多少

    康熙后期,贪污腐败成风,人民和国家的财产被官僚机构鲸吞,在康熙末年,国库只有七百万银两。在雍正继位之前,由于实地调查过这些问题,事实上已经了然于胸。

    雍正继位之后,立即大力实行经济改革。

    一般来说,新皇继位的时候,都会表示豁免官员的亏空。但雍正再次吃螃蟹,拒绝这么做,以示自己对贪赃枉法深恶痛绝。雍正解释说,豁免官员只会助长贪官污吏的侥幸心理,从而让他们越陷越深,只有严厉打击才能遏制腐败。

    上任一个月后,雍正就要求户部全面清查亏空问题,一旦发现亏空,三年之内要如数补jiāo完,而且不准从民间征收苛捐杂税。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补足亏空,将治以重罪。补完亏空之后,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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