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募集家丁(第1/3页)  明末立志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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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着做了三天噩梦,李刚终于调整好了心态。

    这三天,可以说是穿越以来最难熬的三天了,白天是和同僚们强颜欢笑,晚上是自己一个人和金善姬抱头痛哭。

    李刚自然不敢告诉金善姬这其中的秘密,只是哭,这一哭——金善姬和金贤姬也跟着哭。

    哭到半截腰,李刚抽抽搭搭地道“莫哭了,哭坏了孩子。”

    金善姬肚子越发的大了,估计孩子快要生了,李刚已经找好了老妈子;那个脾气极坏的婶母也差遣了几个奴婢来伺候。

    好的心态是面对困难的第一步,李刚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这句老鸡汤,只是眼前这伙人,这伙所谓的水兵c自称的渔民——实在是让他再怎么自我安慰也没一个好心情。

    三三两两的坐着,有的在喝面条,有的在赌博,有的干脆在打呼噜。

    这几天,李刚也闹明白啦,这伙所谓的营兵,别看一个个穿得脏兮兮的,还有几个骨瘦如柴,但其实全是或大或小的关系户。

    当然,关系也没那么大,无非就是总旗的小儿子,百户的小舅子,千户小妾的哥哥;毕竟当兵吃粮,当个营兵之类的在这个年代倒还真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收入,尤其对于那些没有什么前程的军户子弟们,更是如此。

    一个月二两银子,还真有半个县太爷的感觉。

    李刚想到这里越发的生气,一脚踹起一个睡懒觉的营兵,骂道:“还不好好训练?”

    只见那营兵也不恼怒,只是笑,温和而又憨厚的笑;慢悠悠地起身。

    “要想铤而走险,不被公公们或熊廷弼们宰了,靠这些大爷显然是不行的。”

    铤而走险,首先得有走险的动机,要么穷的要死c要么下贱的不得了;眼前这群大爷,一个个志得意满领着朝廷的俸禄,怎么看也不会跟着他李刚走这个可能要出麻烦的大险。

    更何况,一个个还都是有点社会能量的人,别再钱没赚到;把他李刚给出首了。

    非亲非故,靠这群人?这不是找死么?

    明代的军官,只要是能拿到船的,就没有不搞点小生意的;但是问题在于这些生意实际上都是非法的。

    法律非常严苛,但是贯彻的却非常松懈,这就跟权力的寻租制造了条件。明朝后期的法治环境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只有一个大明律孤零零的在那里可怜的不得了。

    当然这也为那些不去寻租权力而又犯了法的人创造了掉脑袋的机会。明朝的满朝文武,有哪一个不犯法?不犯法就得过海瑞的日子。毕竟,他那一个月三斤肉的生活才是吃死工资的生活。按照他最后的级别,冬天的炭火钱,夏天的冰钱,哪一个不是动辄几百两银子?

    但是犯法也有方法,有的人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有的人出去一趟回来丢了脑袋。这里面就有一个方法在了,最简单的事情无非就是一个所托一定不能非人。

    那些拿着战船卖货的人,那一个不是靠着自己的家丁亲兵?

    家丁亲兵就是家奴,只不过是兼职武士的家奴,他们和主将之间是有人身买卖契约,是有人身依附关系的。

    就算是出卖了自家的主人,这家奴也没什么好果子吃,卖主求荣,荣又有什么荣?所以除非是泼天的富贵去收买,这些家丁很少会叛变主人。

    李刚倒是真不想组建自己的家奴队伍,但是眼下形式比人强;什么人人平等,先保住自己的脑袋要紧。

    熊廷弼自不用说,那李太监就绝对不是一个善茬。

    家丁是胡大诚帮着李刚挑选的,选择标准无非就三个

    第一:为人要老实,最好老实到了有些愚蠢的地步。

    第二:是一个好兵坯子

    第三:穷,穷的揭不开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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