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想当年,康妮还是大中华的一名大二生时,那时日子里最大的乐趣与痛苦就是整日无所事事。于是烧脑剧就成了她的最佳消磨之物,神探夏洛克便是其中之一,亏得当时她还把卷福奉作男神。
今非昔比,她竟然见到了当初的男神,还是年轻版的!
虽然一开始没有认出来。
罢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第二日,搬家公司就将福尔摩斯先生的所有物运到了221b门口。
崭新的大卡车看起来比福尔摩斯先生的那批所有物要干净多了,但这依旧不妨碍康妮对此报以目瞪口呆的态度。
十几箱比她还大的资料,被开车的先生一箱箱抱上了二楼,从偶尔一两箱敞开的箱子里可以看见一些陈旧的资料,康妮扫了两眼,被上面的一大串字符搞得眼昏头晕。
“先生,需要帮忙吗?”开车的先生来来回回搬了十几趟了,可车上的东西还不过一半。
“哦,太感谢了,不过这是我的工作,若是不介意,能否给我一杯茶?”开车的先生一看这是个瘦弱白净的小姑娘,当然不可能让她做这重活,但小朋友这么热心,让他很是感动。
“当然,红茶可以吗?”
“可以。”
于是康妮跑进厨房泡了一杯红茶送给了搬家先生,加上煮水的时间花去了小十分钟,车上的东西也已经搬得七七八八了。最后一箱搬进来时,康妮扫了一眼,差点把加水的茶壶掉在了地上。
一箱子的苹果笔记本,福尔摩斯先生果然是土豪啊
当天夜里,福尔摩斯先生就住进了公寓。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他进来的清一色毛呢大衣。尽管看不出牌子,但那一模一样的十件大衣足以让她惊叹。更别提福尔摩斯先生的身上还穿着一件。
剩下的则是五套黑色西服和二十件一模一样的白色衬衫和
“福尔摩斯先生,需要我的帮忙吗?”康妮体贴地问了一句,手长脚长的福尔摩斯先生此时看起来有些小小的狼狈。
“夏洛克。门外的箱子,谢谢。”一点不客气。
“是。夏洛克先生。_”最后康妮抱着和她差不多高的行李箱蹉跎地爬上了二楼。
而三两下把衣服塞进柜子里的夏洛克,此时已经站在窗边拉起小提琴。
琴声悠扬。
康妮喘成狗一般扫了一眼乱成狗窝的房间,再看看正沉浸在艺术殿堂的名侦探,顿时心中颇有感悟。
一般人如果刚搬完家就这么风尘仆仆地拉起小提琴,她大概会仰天长啸一声这人神经病吧?
不知为何放在夏洛克·福尔摩斯身上,就显得十分n一ral了呢
“先生用早餐了吗?我正要做早餐,福夏洛克先生要不要也来一份?”看起来现在的这个夏洛克比起三次元的要孤僻许多,康妮也不敢多话,但对大神的崇拜还是不自觉影响了她对夏洛克的态度。
“咖啡,两块糖。”得,谢谢也没了。
“是!”康妮开心一笑,跑下楼泡咖啡去了。
表示——看来夏洛克先生还是很好相处的嘛!
虽然有些冷淡,但天才总是孤独的,这她可以理解~
自以为夏洛克答应了早餐邀约的康妮精心泡好了咖啡送到了楼上,便开始做起早餐来。
而顾自沉浸在艺术殿堂中的夏洛克则是直接忽略了康妮,虽然她那明显到都可以溢出来的喜悦让他有几分不解,但他对小孩这种生物一向无趣研究,虽然哈德森太太收养的这一位康妮显得比一般小孩要更加成熟懂事,也不会成天只如那些无趣的人嚷嚷着衣服零食,总归是让人舒服一些
最最重要的是,她从不思考,也不唠叨,因而不会影响他的思考,这让他尤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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