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扮。
看她背着背篓,拿着镰刀,应该是上山采yào。
洪城自然环境优越,尤其是鸿天山上生长着很多名贵的yào材,农闲之余当地的村民会上山挖草yào然后卖给城里的yào店。
上山走了没多久,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庄园神色一变,她连忙顺着血腥味寻过去。
她老爹在世的时候是村里小有名气的老中医,她自小跟着老爹学医,从小学着辨别草yào味道,嗅觉很敏感。
况且那血腥气是从上风方向传来的,她绝对不会嗅错的。
也顾不得挖草yào了,庄园连忙寻过去。
山路本就崎岖不平,更何况还是草木丛生的鸿天山呢。
庄园只急着寻人了,没来得及关注脚下,不小心摔了好几摔,甚至连手肘都磕破了。
大约走了一百米,血腥味越来越浓。
人应该就在附近。
庄园四处巡视。
倏然,右前方一个发光的东西吸引了她的注意。
没做思考,她连忙走了过去。
跑得太急,没看路,一不小心踩到了一个软软的很有弹xìng的东西,庄园脚下一个踉跄,身子失去平衡:“啊”
庄园内心是崩溃的,下意识的闭上了眼。
她不想毁容啊。
然而,意料中的疼痛没有袭来,身下软软的,又十分有弹xìng。
小心翼翼地睁开一只眼睛,入目便是一张帅到天崩地裂的俊颜。
该怎么形容呢?
剑眉星目,棱角分明,俊美无俦……
好似所有的形容词都不足以形容眼前男人的俊朗。
庄园惊得嘴巴张成了“O”形。
即便他的脸上血迹斑斑,也不足以掩饰他的绝代风华。
庄园默默的爬起来,还作势的拍了拍自己踩过的男人的手,小声道:“这位帅哥,我不是故意的,我不说你也权当不知道。大人不计小人过,就这么翻篇过去吧!”
默默的盯着男人的俊脸看了好一会儿,庄园掏出手帕,轻轻擦拭男人脸上的血迹。
“讷!我不是在占你便宜啊,我可是位中医,就是想看看你哪里受伤了,医者父母心,我可不忍心把你丢在山上。虽说鸿天上没有狼,保不准从哪里跑来几条野狗,万一把你分尸了,那就罪过了……”
庄园用手帕擦完男人脸上的血迹,发现没有伤口,这才松了口气。
这么帅的男人,万一毁容了,那可就损失大了。
仔细检查了一翻,庄园发现,男人的右腿骨折,右胸肋骨断了两根,而且右手臂蹭去了一大块皮,血淋淋的,看上去十分骇人。
庄园检查了一番,发现伤口已经将近十个小时了。
右手手臂似是伤到了动脉,到现在还在流血。大概是因为失血过多,即便伤口还在流血,已经没有太多的血可以流了。
应该说,血已经流到极限了,如果再不止血,男人很有可能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因为条件有限,庄园只能先简单的给男人止血包扎,至于腿骨骨折和肋骨断裂,只能等回到村子里再说了。
庄园把背篓摘下来,拉着男人完好的胳膊,把他扶了起来。
这个背篓陪了她很多年了,她实在舍不得丢,可跟人命比起来,终究还是人命比较重要。
不舍的看了一眼,咬咬牙,庄严扶着男人挪动着下山。
然而,庄园实在是高看了自己,也小看了男人。
刚走了不愿,她的双腿就像是灌了铅一样,迈不动了。
光洁的额头上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她只觉得全身上下都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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