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37章 强盗与佣兵【三】(第2/5页)  狗头人传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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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此年轻就来埋骨荒野冒险走私,更是多了几分佩服之情。

    不过这商队眼下的目的地是荒野最深处的地精洋葱镇,然后才会折返回人类的走私镇。但凯奇哪里会放过这次机会,毫不犹豫的答应跟着他们先去洋葱镇然后一起返回。

    两个金币对这个走私小商队而言也非小数目了,他们一路自然对凯奇也十分照顾和客气,凯奇很快和他们熟悉起来,尤其是和佣兵团的团长。

    他很快明白,这个走私商队其实和佣兵团是一体的,说白了他们既是走私商又是佣兵,给自己干活,佣兵团或者说商队的名称叫“冒险的朋友”,也就是酒杯匕首旗帜的意思。

    当然这也说明他们并非专业的冒险家,而是每年只干上两次,能够养家糊口就可以了。商队的货物由佣兵们和几个走私商一起凑钱购买,所得的利润也平分。

    他们用毛驴和骆驼拉了两车麦酒,也就是啤酒,这些普通的酒水在人类世界只值一块银币一桶,但走私到走人类私镇之后便翻了几倍,再走私到荒野中的地精洋葱镇,最高的时候能贩卖到三四十银币一桶,再从洋葱镇由走私者带到蛮族世界,恐怕得价值近一块金币了。

    其它东西也一样,商队同时带了许多瓷器和棉料,这些也是蛮族世界十分喜欢却稀少的东西。他们虽然会制作瓷器,但技艺远不如人类,更不如矮人;棉料也是,北方大陆几乎不会生长棉花,而棉料制品比麻布和毛皮更舒适保暖,因此北方蛮族和原始族十分喜爱。

    同时北方蛮族也有无数人类世界稀缺甚至没有的东西,红酒和烈酒就是特例。北方盛产各种优质葡萄,以野猪人酿制的红酒最为优异,人类世界的红酒根本无法比拟,兽人的各种烈酒更是如此。如同麦酒一般,这些在蛮族世界一两块银币就能享受一大桶的普通酒水,一路走私到人类世界马上翻身成了珍贵的奢侈品,一些最有名的红酒烈酒甚至可能高达数十块金币一桶。

    正因为有如此巨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催生了庞大的走私贸易,也自然吸引了无数企图一夜暴富的冒险者。当然,有许多人因此得到了大量的财富,但有更多的冒险者横尸荒野,因此才使这片鬼地方得名“埋骨荒野”。

    而这个“冒险的朋友”商队又小又普通,却有着形形色色的冒险家。

    其中有三个走私的商,都已经中年,因为长年的经商,对人十分圆滑友善,不过他们平时只是老实本分的小买卖商人,但养家糊口困难,所以每年冒险走私两次多赚点钱养家。还有一个年轻人是商人的跟班,算是学徒,着商队走私,所得的报酬自然比普通跟班多的多。

    而其余七人都是佣兵,一起走私的时候是一支小型佣兵团。团长五十来岁,但和年轻人一样强壮有活力,和凯奇十分谈得来,也将佣兵们的情况对凯奇都说了。

    他自己是一个老佣兵了,因为父亲就是一个佣兵,但母亲是一个妓女,生下他之后就跑了。他从小在佣兵团长大,成年之后自然而然的干上了这一行,后来原来佣兵团没落,他便自己组织了这个走私和佣兵一体的团伙,不走私的时候则给别人当护卫赚点酒钱,商队里人都叫他“老酒鬼海克”。

    而其余六个佣兵其实都是全职的佣兵,不过和老酒鬼海克十分交好,每当海克走私时,都会临时加入进来,毕竟和老朋友一起冒险是令人十分愉快和有趣的事情。

    其中箭术最好的是一个瘦弱小个子,但臂力惊人,叫“鹰眼弗兰克”,又被戏称为“骑士杀手”。因为他最有名的一战就是某次遭遇了一个强盗骑士带领的强盗团伙,那强盗骑士全身钢制盔甲,武装到了牙齿,只露出一双眼睛,但战斗时却被鹰眼弗兰克数米开外一箭射入眼中而毙,他因此得到了骑士的全副盔甲和战马作为战利品,为此发了一笔小财。

    而佣兵中话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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