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已经吓得跳到嗓子眼。
可是转眼间二里地就走到了,来到那处有血迹的地方,她也只好硬着头皮演戏,指着那块血迹,对程清函和众人说道:
“我虽然没读过书,可我在城里呆过,有幸见到过捕快办案,所以也就听说过,人流下来的血,砸在地上应该是四散开来的,绝对不会像这块土地一样,只有一个圆圆的血点子。”
程清函闻言蹙眉,盯着那块血点子看,但是任凭他想破头,那些写着圣人言的书本里,也没说过有关人血掉在地上的形状啊!
正在他愁眉不展的时候,一个粗犷的汉子,挤过明为寻人实际是为了看热闹,已经将这个证据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人,说道:“庄姑娘说得有道理啊!我虽然没见过人血滴在地上什么样,但我打了一辈子猎,动物血溅当场的场面却见多了。说到我的打猎技术啊!别说桃园村,就是方圆百里……”
粗犷猎户还想要继续吹嘘自己的打猎技术,程清函却听的着急了,这会儿也顾不得什么诗书礼仪,打断他的话,请求道:“马叔,既然您老见多识广,那能不能麻烦你给我们坚定一下,看看这到底是不是人血?”
程清函虽然着急,却也是个聪明人。
虽然好几个证人都说,他们看到千城覆和程清风打架,却没有一个人是真正见过,千城覆在这里杀了程清风的。
唯一的证据,就是这滩血迹。
如果现在有人证明,这滩血迹不是人血,那么不就是可以间接的证明,千城覆没有杀程清风,程清风还活着吗?
马叔闻言闭上嘴巴,用力的点点头,之后就蹲在地上开始仔细辨别。
期间又是拿到眼前看,又是放到鼻端细细闻,最后还用手指搓了搓,那副认真的模样,倒是没有一点被人打断吹嘘的脾气,反倒是极其认真负责的。
末了,他将手里混着血的土撒掉,粗犷的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大声道:“这哪里是人血?就tm连野兽的血都不是,而是家鸡血!”
“家鸡血?不能吧!村子里有几户人家有鸡的?就更别说,跑到这么老远来杀鸡了!老马,你是不是眼睛花了?还是明明不懂装懂,在糊弄我们啊?”一听这答案,人群里立马响起反对声。
这人说完,大家立刻哄笑起来,皆是点头说有理,看着马叔的眼神也就变成了嘲笑。
马叔闻言气得瞪圆了眼睛,阔着嗓门吼道:“谁不懂装懂啦?你们一个个穷的没吃过鸡ròu,难不成还没见过人杀鸡?我告诉你们,别说杀鸡,就算是山里的狼,我老马都猎杀过,谁说我没见识?谁说我眼花了?”
这话虽然有些伤人,却也是事实。
马叔十四岁上山打猎,到现在已经三十年,猎得的猎物可以养活一家七口人,谁敢说他没能耐?
刚才的话,也不过是大伙不敢相信的托词罢了!
程清函自然是相信马叔的,可是这地方莫名其妙的出来鸡血,让人怎么能相信?
他挠了挠额角,小心翼翼的追问:“马叔,不是侄儿不相信你的话,实在是侄儿弄不明白,这家鸡血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马叔原本就想卖弄一下自己的本事,现在听到程清函问了,自然会如实相告: “虽然我不知道,是谁为了什么目的,在这里撒鸡血的。可是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这滩血迹是家鸡血无异!因为,只有家鸡的血液才会这样腥,两天都没散尽,这和家鸡平日吃的食物有关系。”
“另外,还有这血液侵染土地,很鲜艳的颜色为证。以及抓土凝结的程度来看,必定是家鸡无异。我拿我三十年的狩猎经验打包票,绝对不可能有错!”
程清函听罢立刻摇摇手,诚恳的道:“马叔你言重了!侄儿从来没有不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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