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户来服。
国初各类役都是直接使用成丁的劳动力,即力役。万历条鞭以后改为百姓交银,官府代募,于是力役演变成了一种男人的人头税。
但人头税并不向人头收取。地方官府为了征收方便,又将这些役银分散到粮额中,按国家规定的粮额即石数附加征缴。条鞭后石数悉折为银两,固化到农业税中,所以有些地方折来折去,每石粮额折银高得令人咋舌!
以四川为例。四川粮额(国家田赋)的总数,约为一百零七万石(注一)。四川百余州县,每州县平均约万石左右。按照朝廷的粮银折比标准,大约三百多万两。但这三百多万两,这只是上缴中央的数字。地方各级的征收,到底有多少,始终都是一笔糊涂账。
如前两年四川某县的每石粮额折银竟然高达九两。以此推知,若该县粮额取全省平均数万石,则该县则百姓实际需上缴白银九万两。若该县实有田土十五万亩,免税c未登记或抗税不缴的田土有十万亩,则这九万两银子的税赋就全部转嫁给了剩下的五万亩田土。五万亩田土分摊九万两银子,平均每亩承担一两八钱。这每亩的一两八钱银子,才是田主的实际赋税承担水平!如果再加上临时的支派,一亩田三两银子也是有可能的!
高额的实际税赋c巨额的佃租盘剥c永远不会记账的敲诈勒索c无处伸冤的兵匪劫掠c再加上如影随形的水旱瘟疫,大明的天下安得不反!
注一:明初数字。万历初反而下降到一百零三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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