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间,随意给兄妹俩准备了些吃的,阿与就带着两人到楼上自己的房间里安顿下来。
红叶放下手里的茶杯,问:“先生,是不是这对兄妹的事儿有些棘手?”
阿饕说:“不是棘手”
“而是有味道。这次我闻到了一股香味啊,而且还很熟悉,是吧,哥!”阿餮说完蹭蹭哥哥的肩头。
红叶转头看向苍凌,他一直没说话,闭着眼睛,难道他也闻到了味道?反正自己是闻不出的,或者说红叶自己就没有嗅觉。
正当四人各自想着事情的时候,餐馆的大门被拍响了。
负责开门的自然还是红叶,可是当她一打开门,唰的一声面前出现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惊得红叶呆愣在原地。
红玫瑰后面露出一个长相清秀还算帅气的年轻男子的脑壳,笑着说:“红叶姑娘,在我眼里,这束火红的玫瑰最配你了!”
“啊嚏”反应过来的红叶,很不给面子的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这是什么东西,赶紧拿走。”
年轻男子被红叶捂着鼻子狂打喷嚏的举动弄得一脸懵傻了,赶紧丢了手中的鲜花,递上纸巾,顺手揽着红叶的肩头就走进餐馆。
一把推开身边的男子,红叶皱着眉问:“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男子被她这句话吓得赶紧又凑过去,说:“红叶姑娘,你看看我啊!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贾长隋啊,就是两年前你在戎城帮扶过的贾长隋啊!”
红叶还是没想起来贾长隋这个人物,不过她倒是记得戎城,那是一个靠近海边的中型城市,外来人口很多。
他们在那里逗留过很长一段时间,也是每隔三天就施食一次,碰上需要帮扶的人,他们也会适当的选择帮扶程度。
只是红叶的记忆中并没有帮扶过这个叫贾长隋的男人,因为像他这样的男人是不会在帮扶选择范围内。
贾长隋眼看着红叶始终想不起自己是谁,心里急得直挠。
苍凌摸摸鼻梁,他倒是想起来了。
在戎城的时候,贾长隋是站在施食的队伍里的,当时一副邋里邋遢落魄的样子,而且贾长隋那会儿住的地方距离餐馆还挺远的,他就这么走了大半宿才找到餐馆。
他吃东西的时候,也不像别人那样,狼吞虎咽一通狂嚼,而是先洗干净自己的手和脸,坐得端正腰背挺得笔直,小口小口的喝了一碗米粥,然后再小块的掰着馒头吃了两个。
吃完这些他也没马上离开,而是抬头看看身边还在淅沥呼噜吃喝的人们,然后小心翼翼的提出再添一碗米粥,又再要了两个馒头。
依然是缓慢又细致的进食,不发出一丝声音也没有一点儿浪费,临走之际还恭敬的跟红叶他们道谢,才走出餐馆。
后面他又准时去了几次,苍凌大约记得总计他的出现得有五六次,在那之后就再也没看见过他,那时候谁也没在意一个人的来去和消失。
“后来我在一个小工厂找到了一份兼职,那时候那个工厂赶工出货,缺人手就在外面找临时工,我就去了。
“没想到当时负责出货的一个职员突然出了车祸,而现场又没人会操作那套电脑系统,临时要从公司其他部门调人过来,也都是一知半解的,于是我就毛遂自荐。
“说起来惭愧,我其实也算是名牌儿大学的毕业生,却混得一塌糊涂,跟我同期的现在大多数都是腰缠万贯的大老总了,而我才开始起步没多久。
“也就从那件事情之后,我被那家公司留下来并且分配到了业务部,跟着一位前辈跑了大半年的业务之后,我手里也逐渐掌握了不少资源。
“那时突然出现了一个契机,一家美国的工厂需要定制一套管理系统,而我去接洽的时候对方觉得当时那家公司的系统并不太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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