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身看向东沃的方向,似乎终于放下了什么执念,一步步对着南疆的方向走去。
男子在身后看着一身红裙嫁衣飘扬的女子,身躯说不上多么娇柔,只觉得让人心疼的同时,潜意识里多了一股敬意。
那是来自骨血的信仰与尊敬。
朝歌后来在南疆附近辗转漂流,听说了烈焰出现在月岚森林的事儿,便去了。
向来武功底子极好的女子,一旦被放回了大地,就像鱼儿回到了水里一样自由自在。
一袭长发,一柄寒光潋滟的长剑,一张看不清面容的脸——后来所有遇见的人,都称她月仙。
朝歌烦死了这个称呼,因为那日头发真的是非一般的油,才会被人看做闪闪发光。
可是其他人不知道原因,只知道江湖上出现了这样一个人,常常骑着一匹皮毛光亮的烈焰,行走在南疆和西荆的边缘。
那是很久以后,朝歌第一次踏上西荆的区域。
便被书以沫的人发现了。
朝歌为了不让阿笙陪她在生死边缘行走,就将阿笙放在了莫兰山上。直到后来又被书以沫的人追杀到莫兰山。
找到了三味药,也有了阿笙,朝歌这次出行的目的也达到了一大半了。
循着之前黑衣男子所说的话,朝歌去了堇色苑。
“你就在这堇色苑生活吧,这些人都是我的心腹,你可以放心。”
朝歌点了点头,对于这个人,她一无所知。
而这个人,至少迄今为止,都没有做过一点对她不好的事。
后来一点点和堇色苑的人相处。
红柚对她一向极好,好到让她有时候怀疑红柚别有所图。
可是四年的时间,红柚对她,确确实实是真的好。
还有米谷儿
刀子嘴豆腐心,傲娇能力和以前的她有的一拼的女孩子。
她很喜欢堇色苑,喜欢到不那么想离开。
堇色苑,就像她的家一样。
书府于她而言,不过是一个寄宿的地方,自从书凛走了,寄宿都不如。
朝歌入住堇色苑的第二个月,就有了不速之客。
是追杀了她四个月之久的书府之人。
“追杀到这了?”朝歌微眯着眼打量书以沫,一边说话一边想着如何不牵连堇色苑,后来每每想到这,朝歌都觉得很神奇,她不是一个喜欢相信人的人,可是那一刻,她是真没想过或许是堇色苑的人背叛了她。
书以沫摇了摇头,“三个要求,你莫不是忘了?”
“说。”
“第一,陪我去救一个人。”
“救人?被抓的人还是什么?”
书以沫抿了抿唇,“重病在榻的人。”
苏朝歌不可思议的看着书以沫,嘴角牵扯着一股冷笑,“书公子莫不是忘了我不过是一介野蛮女子,哪里懂医术。”
“父亲曾经说过,这类伤,大陆上只有你可以救。”
苏朝歌不解的蹙了蹙没,却没有多话。
她对书凛的话,一向不会质疑什么。
“第二呢?”
“剩下两个要求以后再说。”
苏朝歌点了点头,不久后就跟着书以沫去了一个地方。
救了一个人。
那个人,长得很漂亮。
一身黑色的长裙,宛如黑夜的收割者,嘴角挂着冰冷的弧度,额前的碎发被旁边的人瞥到耳后。
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身旁是西荆不常见的武器——长枪。
躺在那里,给人一种异常的诱惑感。
书以沫说,那个人,叫做落色。
“所以是你救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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