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宗南捂着自己的下半身在地上打滚,痛苦到绝望的表情让在场的每一位男性都下半身一凉,不自然地缩了缩腿。
谁都知道打那里绝对是效果最好的。可大家都是男人,真要下手时又有几位能如此毫不顾忌地踹下去?
大家对我,尤其是男性对我充满了忌惮。可我现在哪有时间享受这群人的忌惮啊,现在我只想赶紧去医院,让护士姐姐给我塞几瓶止疼药。
我看着满是鲜血的左手,魂都要吓飞了。
鲜血还在止不住地留,顺着手臂已经把我的校服沾湿。又粘又热的奇妙触感,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鲜血淋漓。
我应该不会流血过多致死吧?
左手丝毫不敢动,右手颤颤巍巍地握住刀柄,一咬牙猛地拔出。
好疼,超级疼,疼到绝望的疼。抓的时候勉强能忍受,等松手的时候,刀刃和肉分离,肌肉撕裂松散的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左手变成了两半。
匕首抽出来地一瞬间,一滩血猛然落地。众人倒吸一口气,甚至还有几位女生直接吓得昏倒。
我也想昏倒,至少这样就不用感受深入骨髓的剧痛了。
可是,我还有事没完成。
“你这疯子”国字脸大叔第一次见到我这种狠人,嘴角禁不住抽搐。
“没错,我是疯子。”我拿着匕首,冷酷地笑了,“有胆的就往前走一步,来啊!敢动我们一个人,老子t弄死你。”
所谓怂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至于不要命的。老子连命都敢不要,还有什么好怕的。现在的我,就是这种状态。
今天的我真是什么出格的事都做了一遍。挟持人质c毁人幸福c持刀威胁,我明明只是想做个好人啊,为什么我总觉得自己要被警察叔叔抓起来啊。
我的不要命使我的威胁看起来极具威慑力。一群混混被我唬得一愣一愣的,真的不敢往学生这里踏出一步。
风月岚得到我的指示,暗自安排好了众人。大家一边扶着受伤或昏倒的同学,一边缓缓往废弃工厂的外头走去。
林清菡想要上前扶我,被我断然拒绝。
“可是”
“我没事。”我打断了林清菡的话。
现在,还不是表演结束的时候。
我拿着刀,像条疯狗一般张牙舞爪,舞刀乱挥。干涸的喉咙拼命嘶吼着,肺部传来的灼烧感让我如野兽般喘息,简直丑态百出。只是,为了众人的安全,我只能继续扮演疯子的角色。
我们后退几步,混混们便前进几步。两者,始终保持一定的距离。
神经高度紧绷的我,眼睛始终盯着眼前的混混。只要他们敢做什么多余的事,我可不管结果会怎样。
现在的我,俨然一个真正的疯子。
饶是如此,我依旧维持大脑的运转。
明明紧张得双腿都在颤抖,我的大脑却出奇的冷静,冷静到连我自己都震惊了。只要再坚持下去,离开废弃工厂,就可以找人求救了。这群混混就算胆大包天,敢假冒警察,也就绝对不敢在公共场合闹事。
事情闹大,若是惊动了政府,就连他们背后的老大也得遭殃。
国字脸大叔皱起了眉头,他大概也知道越拖下去对他们越不利。故而沉思几番后,果断做出了决定。
“走。”大叔回答道。
这个大叔果然不简单。与表面冷静,实则浮躁的罗宗南不同,他是真正做到了任何时候都能处事果断的领导者。
“头儿?我们就这么走了?”混混们显然不认帐。今日一走,岂不是说自己这群人向一群学生小鬼认栽了吗?传出去他们还怎么在黑道上混。
“不走可以,你把那个小鬼拿下。我升你为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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