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筠有些焦躁,手指尖仍在微微颤抖。
她的大脑有刹那间的空白,命悬一线的记忆,又在此刻跳了出来。
“老武,是真的,我的念头曾经召来过野狼,好在最后我还活着!”
在春城的时候,她在山上遇到过一头野狼,并且与之对峙数小时,耗尽了全身最后一丝力气,终于成功地杀掉了那头野狼。
那次,她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茶树王,独自朝着老乡给她指的方向,带着“说不定可以遇到什么奇迹”的想法,仗着自己会几招防狼术,揣着巴特尔连长送给她的那把不到一尺长的小刀就出发了。
她要去的那座山头,当地人称作歪坝,颇有原始的味道。
江筠对这种尚未开发的山山水水特别感兴趣,谢绝了山下的几个知青要陪她一起进山的提议,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小刀晃了晃:“我有蒙古大帝赐给我的尚方宝剑,什么野狼野猪,通通不怕!”
她觉得,那几个知青根本就帮不上忙,遇到什么事就喜欢大呼小叫的,反而给她添乱子。
江筠跟着当地人上过几回山采茶采菌菇摘各种可以当菜吃的树叶,知道要如何避开那些蟒蛇小动物,也知道要去哪里找水喝找野果吃,更知道当地山民淳朴善良乐于助人,就把这次独自出行当做了一次户外淘金之旅。
她之所以要“淘金”,是因为江永华在工厂的工资实在是太低了,奔波到春城,安置住下之后,他们身上仅有的那点积蓄,已经为数不多了,还得留下来备着,以防万一。
一家三口就靠江永华那点点工资,不是饿死就是渴死,江筠在工厂不用请临时工的时候,就跟着当地人上山找食狩猎,努力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
就在她买到望远镜的那个集市上,她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有境外的人会向那些猎户收集一些动物的皮子,其中尤以狼皮为最贵。
江筠也是想不出还有什么来钱的方法,除了在那个可以买卖走私货品的夜集上。
想到狼皮,想到一张大大狼皮,可以换来厚厚一沓子一块两块五块十块的钞票,江筠忍不住掏出小刀来,在阳光下细细的打量刀刃上的光芒,心想,这把小刀杀掉一头七八十斤的小狼,还是够了!
念头刚落,江筠就听到附近传来了喘气声。
在她前方不到一百米的灌木丛里,出现了一头据说这座山上从来不可能会出现的狼!
在看到狼的一瞬间,她完全没有担心自己的安危,而是想到了“这头狼大概也就六七十斤吧我能搞定”,随之而来的还有几分窃喜。
那是一头掉在猎人陷阱里的狼,一只狼爪和狼嘴,都被铁夹子紧紧的夹住了,在做着徒劳的挣扎。
在转身就跑和杀掉狼之间,江筠毫不犹豫的选择杀死这头小狼,并且期待能剥下狼皮。
她看了看,找到了一个适合的位置,可以将小刀的刀尖刺进狼的喉咙里,让狼血尽而亡,不会影响整张狼皮的完整性
陈援武听得心惊肉跳:“你要狼皮干什么?你就不怕附近还有其他的狼吗?”
江筠讪笑,她当时眼睛里只有钞票,没有狼:“因为老乡说,那里从来没有出现过狼!狼皮很值很暖和,比编织的毯子暖和!”
陈援武还是后怕,他虽然曾经找到春城去了,但是那个时间点,他并没有在那:“以后看到危险不要冒险,一定要跑到安全的地方!你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江筠点头,她也后怕:“再有下次我当然跑啦,你没看我现在想都不敢想吗?你不知道当时多惊险哪,那两个捕兽夹不知道是多少年前放的,都已经生锈了,那狼一使劲儿就把爪子给挣脱了”
小刀精准的刺进了狼的喉咙,小狼吃痛,用力挣扎,竟然把前爪给挣脱出来,疯狂的向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