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瑜想把李清留下来暂时住在她家的,可是被李清拒绝了。
李清说:“今天是元宵,就不打扰你们一家团聚了。”
她去了镇上的招待所,一个清冷寒酸的地方。
晚饭之前,吴桐出去了一趟,天瑜问他的去向,他只说马上就回来。
天瑜闻到了厨房传来的香味,晚饭快要开始了,她叮嘱,“你得赶回来吃晚饭啊!”
“放心!”
吴桐回来时,哼着歌儿,她发现吴桐似乎很高兴,她有些不明白吴桐忽然高兴的理由。
吴桐去了阳台,天瑜也跟了过去,阳台摆了几盆花草,夕阳的余晖还在,一年之中,难得有这样的娴静时光。
吴桐在阳台站了许久,一声不吭,脸上高兴的神情早已散去,只留下一些若有若无难以察觉的愁思。
天瑜没有想到吴桐直接对她说:“大瑜,帮我一个忙可以吗?”
吴桐从来不会开口要人帮忙,而且还如此郑重其事。
“只要我能做到,我一定帮你。”
“明天李清会带走她的儿子,你能帮我把她留在我身边吗?或者过两天,和一起去我的摄影馆。”
“你怎么会这么肯定,李清明天能带走他的儿子?”天瑜皱眉,似乎想到了答案,她继而问到:“你去过罗奶奶家了?你给了他们家钱?”
吴桐爽快应声:“对啊,不给钱怎么行呢?”
是啊,这个世界,早已有人看破了生存之道: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对于罗奶奶这样的贫苦人家,没有钱该怎么生存呢?况且,让李清带走勤勤,是两全其美的选择。
“师兄,你是不是对李清动心了?”
吴桐是孤儿,在福利院长大,早已尝过了冷暖自知的人生,练就了一颗情商高的八面玲珑心。
天瑜以为,吴桐脸上会泛起害羞的情绪,或者并不会直接回答,转移着不相干的话题。
“大瑜,这忙你帮不帮?”
天瑜皱了皱眉毛,李清的生活太坎坷了,容不得别人半分伤害,而吴桐,生于闹市,长于闹市,吴桐虽然是白手起家,长得也并不如秦玦那般熠熠生辉,可追他的小女生也有好几个。
天瑜对他的人品无话可说,可她知道,李清与他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师兄要我帮忙也可以,你得告诉我,你对于李清的感情是同情还是喜欢?”
同情和喜欢是不同的,同情只是强者对弱者情感上的怜悯和物质上的施舍,可喜欢是男人对女人或女人对男人间外形上或品质上的深深迷恋。
吴桐与李清只见过两面,即使她相信一见钟情,可不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李清的身上。
李清经历的磨难太多了,常人根本无法承受这样的悲苦。
天瑜看到吴桐嘴脸泛起一丝微笑,他缓缓的说说:“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我就移不开目光,天瑜,我也曾这样问过我自己,对于李清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是否只是我一时兴起,是否只是同情。我年纪不小了,已经二十八了,分得清自己爱的是什么,我确定,我喜欢她,而且这种感觉很强烈,我强烈的想要占有她,就像命运早就已经安排好,我独自生活了这么多年,就好像是在等待她出现一样。”
天瑜望着吴桐,她以前从未在他的脸上看到过这样的光彩,从前的他仿佛什么都不为所动,仿佛又什么都在乎,如今,他好像有了不一样生机,有了不一样的光彩。
她没有立刻答应,因为她考虑到了李清的现状:她不是独自一人,她还有儿子。
“可是师兄,李清还有一个十岁的儿子。”
“我不在乎她从前是个怎样的人,反正我的从前也没有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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