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时月都的军队在新将的统帅下开始收复失地,从北向南一路挺进,速度十分迅猛,所过之处,这些农民起义的杂牌军的武装力量根本不堪一击。
他是一个聪明而识时务之人,这种程度的起义被剿灭是早晚之事。所以他即使手里有二万多人,却从不敢高调称王称霸。非但如此,他和杜庄主慎重商量了好几日,决定把这支杂牌军主动降归于政府军手里,招安后各人就有正式的官职,落得名正言顺。也不用将来背负盗贼草寇之罪名。杜庄主是一个见过市面的开明之人,和农民出生目光粗陋的义军毕竟不同,两人心思一契合,这事也就这样是尘埃落定了。
这是匡翌第一次见到萧珩。二人都给彼此留下了深刻印象,英雄相惜,影响深远。
萧珩说不出的原因,对这个高头大马的洛川人竟有一种莫名的亲和感。或许是因为他是一个识时务者,这二万多义军也不算是小数目,真得要攻伐,也是要花费些兵力和精神。但他却选择了一条没有任何反叛者会走的路,为自己和整个义军换来了最优渥的利益。因为他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却也是最后一个。
萧珩和匡翌在交谈了几日后,决定要把他留在自己的身边。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将才,他非常需要这种人的存在来协助自己将来夺回属于他的一切。
而对于匡翌来说,亲切感同样莫名的存在于一种叫血缘的东西。他这些年来阅人从来没有偏走眼,这是一个有雄心壮志的男人,而且他很磊落,是值得像狐狸一样深交的朋友。
但真正让他死心塌地留在萧珩身边的还是那次意外的围剿草寇途中。
赤日炎炎的酷暑,一场大获全胜的剿灭战下来,众人脱光了衣裳跳入河流中尽情的洗去身上连日来的疲惫和酸汗臭味。所有在役的士卒都会在臂上留下刺青,以防战场无情人头落地后还能分辨尸身。这个并不是什么稀罕之事。但当萧珩脱下裹衣,露出左臂上那枚独特的标志时,匡翌瞬间犹如脑中仿若给一道闪电穿击而过,霎时大脑空白一片。
为何他身上的刺青标志竟和自己左臂上的刺青如出一辙?匡翌猛盯着水中,赤裸着精壮身躯的萧珩。凤眸半眯仔细审视着他的脸。那张面孔庞勾勒出柔和却又坚毅的线条,俊逸却不张扬。浓眉入鬓,凤眸清邃。但若是一定要说他们有相似的地方,也只有这峰鼻薄唇。但北域之人,这种的长相也都不在少数。
他踌躇了片刻,找了一个并不算太合适的理由不愿下水。他这样的身躯自然会引来不少男人间之间的调侃和荤腥的玩笑。
“匡翌,不是怕水,是怕下水后,他这金枪铁马吓坏你们以后再也不敢找姑娘。”
众人在一片荤笑中隐藏了他真实的心思。
萧珩,你到底是谁?
而我,又是谁?来自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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