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呼。
“我不好。”她这样回答道,然后接着忙她的事情,把我一个人扔在那里发呆。
我站在那里想了半天,还是回家了。
滨城的梅雨季已经到了,我住在一楼,书柜和衣柜的表面浮着一层淡绿色的霉灰,像是变了质的巧克力。以前傅纯在的时候,梅雨季,她每天都会擦一便柜子,把变质的巧克力变回新鲜的巧克力。我没有这个精力。回家时我把笨笨从母亲那里接了回来,这小狗大概有一个多月没有见到我了,看到我时候很兴奋,不停的在地上打滚。母亲家的那只豆豆,则发疯的向我身上扑来。
我给笨笨煮了点鸡肝,小家伙吃的很香,吃完就趴在拖鞋上睡了起来。打开了电脑,打开博客,然后静静的发呆。
我好久没有这样发呆了,尤其是经历了这件事以后。
在这件事情中,我失去了章怀,我的一位兄弟;在这件事情中,我曾经以为我能重新拥有傅纯,但那只是南柯一梦,逝去的东西就永远回不来,就像我的青春一样。
但我赢得了一样东西,我的命运。
命运,是比生命更加宝贵的东西。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是个陌生的号码。
“钱琨吗?”电话那边是个有些熟悉的女声。
“是我。”我说道,“你是哪位?”
“我是苏蓉。”那边说道,“还记得吗?”
我怎么能忘记刚刚对我板着脸的人。
“你的前女友醒了,”她在那边说道,“她已经开始进食,医生已经对她进行了全身检查,她看起来很好。你要不要过来看看她?”
我想了想,我的脑子像个空屋,甚至没有任何的感觉,一句话直接从我的嘴里出去了,“不去了。”
“真的不来了?”
“不来了!”
“那好!”她挂断了电话,如果不是我太多心,我感觉她说这句“那好”时,满心欢喜。
我摇了摇头,随意翻着公共知青博客,那些熟悉的朋友名字在眼前一一出现,宾语大哥又发了十几篇博客,凌琪大哥又发表了几篇经济学研究,晓峰和曹娟这对伉俪又拍了不少照片。
如此,如此。
这就是生活。
三天后,我和张凯好好喝了一顿酒,酒喝的很快,两斤白酒下肚后,菜几乎就没有动。
我觉得天上很多星星在飘,我的身体也在飘,我觉得我成了神仙。
“兄弟,”张凯打着酒嗝,“你为什么不做神仙?”
“我为什么要做神仙,”我觉得嗓子眼干的难受,这酒喝的像自虐,“神仙有什么好?”
“那你觉得什么好?”
“简单的一点生活,有一个爱我和我爱的人,晚上能闻着她的头发香味睡觉,就这是好,”我喘着气说道,“每天写写稿,喂喂狗,等找到了爱我和我爱的人,我还得赶紧养个胖小子。”
“好,”张凯的酒气喷出,“小伙有前途。”
“你怎么不做神仙?”我说道,“海因策可是很看重你的哦。”
张凯用右手的食指向我摆了摆,做了个说悄悄话的手势,“你想想,我要成了神仙,身体变得的那么小,像个原始人似的,就算是长生不老,也会被人笑死。做人还有什么乐趣?”
“不一样,你做的是神仙。”
“狗屁。”
我一直以为那天晚上我喝多了,但是过了很久,我与张凯的那段对话还时常在我的记忆里浮现。
我也终于明白我们为什么不答应海因策去做神仙。
因为我们有自己的信仰。
我们的信仰,就是简简单单的生活,过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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