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这个初具繁华气象的城市,随着太阳落下山,也慢慢的开始陷入安静当中。这是以往固定的规律,不过,在今天,这个规律被人打破了。在黄昏时分,一万身穿红色军装的英国部队,进入了纽约城。似乎所有的巷道,都走着一伙一伙的龙虾兵。整个纽约城的平民都结束了原本的计划,急匆匆地跑回家里关上门警惕地看着外面。
就连很多商人,也提前收了摊关了店,就怕惹到这些凶神恶煞的士兵。英国军队,在北美殖民地从来就不是受欢迎的存在。英国本土每次加税,这些军队就是最大的保障。对于平民们来说,英国军队,就是吸血鬼强盗土匪的代名词。很多人为喂养的火鸡,受到惊扰,飞到街道上直接就被龙虾兵们抓走用来晚上加餐,丢失了火鸡的平民,也不敢说什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努力白费。
这支军队,就是亚当斯家族和潘迪家族,利用一年时间,训练出来对付炎黄贸易公司的部队。为了这支军队,两个家族可是把老底都给掏出来了。要是还不能覆灭炎黄贸易公司,从肖林手里获得丰富的战利品,两个家族,就将衰败下去。
一万满员的军队,五百人是精锐的骑兵部队,配备燧发手枪马刀以及胸甲。除此之外,一千五百人属于炮兵部队,装备三十门四磅小炮,二十门九磅炮,十门十二磅炮以及五门十八磅炮。最后剩下的八千人,就全是火枪兵。其中三百是是拿着从法国购买的武器的精锐黑森雇佣兵,其他人都拿着崭新的褐贝斯火枪。
这还不是两个家族所有的力量,既然已经决定孤注一掷了,那么两个家族也没有留手。家里最后那点钱,都被他们拿出来,让两千和他们有联系的印第安人加入进来,使用他们淘汰下来的火枪和三磅炮,一起进攻炎黄贸易公司。
说起来,前装燧发枪也是有个不算好处的好处。因为精准度的不足,前装枪在战场上都是靠着数量来对敌人进行杀伤。就算你把枪法练得再好,超过一百多米,也无法精确地命中自己的目标。所以,使用前装枪的火枪手,只需要训练好队列和装填就差不多了,射击能力根本就不需要太好。这也是出去武器购买的半年,几个月两个家族就能训练出一万大军的原因。
带领这支部队的,当然也还是两个家族当中选出的知兵之人。潘迪家族还好,克拉克还在,经过这么久的修养,克拉克也恢复了心态。而且,在被肖林教训了两次后,也开始学习炎黄护卫队,把自从在战场上观察到的东西,用到了自己的亲卫对上。训练没多久,就已经超过了普通士兵,直逼黑森雇佣兵。
而亚当斯家族,唯一能够和克拉克相提并论的肯特,现在正在炎黄贸易公司护卫队第五营当个班长。亚当斯家族选来选去,只选出一个学过这方面的后代子弟。看起来,这人是对军队的了解非常深厚,可以说是一个军事天才。但是,就和华夏历史上著名的赵括一样,是个纸上谈兵的货色。你问是怎么发现的,那都是克拉克在这段时间和他一起带领部队时候感觉到的。
说起来呢,头头是道,句句在理,可是执行力实在太差。一旦遇到复杂点的事情,就失去了方寸,要不是克拉克一路帮衬,怕是军队都要哗变。所以,现在就连亚当斯家族出资的那部分军队,都更加信服克拉克。这个英国赵括波比男爵,真的是火冒三丈,胸中怒气难发,都要直冲天际了。
这不,刚到纽约,就把纽约军队仓库的管理官员叫了过来,一顿疯狂的咒骂。起因就是,这里的军队物资出现了非正常的减少。什么叫非正常减少,就是不是军队消耗掉的,而是被人偷着卖了。本来,他们是要在这里补给一下,等待三千印第安辅兵到达后,才出发。为此,他们都提前付了钱,把这里的后勤物资都给订了的。
钱都给了,而东西却少了,波比怎么可能不彻底爆发。就是克拉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