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章 纽约见闻(第1/3页)  1717新美洲帝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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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布得了肖林的指示,带着五十万英镑前往英国殖民地准备采购一些矿石原料回小镇。作为陪同和保护,从一营抽调了五十个忠心耿耿的白人战士跟着他一起去。当然,这些战士也有着监视巴布的意思。肖林并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些英镑是21世纪制造的足以以假乱真的假钞,这五十万在这个时期的白人看来,怎么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巴布这个人,一向偷奸耍滑,要是被他裹着这笔钱跑了,肖林虽说没有什么损失,但也非常恶心。不过,肖林实在也是多虑了,巴布现在,并没有二心。他的那个子爵女儿妻子已经怀孕了,他将迎来近三十年的人生当中第一个后代子嗣。他不想抛弃妻儿,错过这次,不知道还能不能有后代。而且,炎黄贸易公司已经表现出了巨大的潜力,他打定主意,就留在肖林手下效力了。

    巴布也是个有野心的,还打算靠着这次行动的功劳来获取营长的位置。走之前,他就知道了肖林下一步要围剿附近所有的印第安部落,肯定还要组建更多的部队,他想要拿到一个空缺。巴布细细想过了,他们不能往周边的英国殖民地去,虽然说不是每个城镇都有亚当斯家族的人,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被熟人认出来了,任务就要起很大的波折。

    思前想后,巴布决定带着人往纽约市走。纽约的历史较短,最早的居民点在曼哈顿岛的南端,原是印第安人的住地。1626年荷兰人以价值大约60个荷兰盾(相当于24美元)的小物件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曼哈顿岛辟为贸易站,称之为“新阿姆斯特丹”。1664年,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占领了这块地方,改称纽约,即新约克郡。1686年纽约正式建市。

    1718年的纽约,建立时间只有32年,并不是21世纪那个国家化的大都市。不过,因为水路运输比较方便,陆路运输也不是很难,还是有不少物资在这里中转。所以,看起来还算是繁华,已经有数万人在这里生活和定居了。看起来,和欧洲一些稍微小点的城市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巴布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他在黑森雇佣兵中认识的一个好友就带着三百人马驻扎在这里。这个人叫罗根,一个健壮骁勇的日耳曼汉子。据说祖上是个子爵,后来家道中落,结果到他这里连个骑士称号都没能继承到。罗根家里还算好,至少他能够在未成年的时候吃饱饭。罗根也不甘于平庸,和巴布一起加入了黑森佣兵团。

    两人也是有缘分,从小兵到中队长,都一直呆在一起。一开始罗根还有点看不起巴布,结果后来被巴布救了一命,发现巴布的强大意志,两人就开始并肩作战。当年那一批一起加入佣兵团的人,只有巴布和罗根两个混了出来。巴布想要贵族生活,投靠了亚当斯家族,而罗根也没阻止,只是他还在佣兵团中带领三百大队被英国雇佣,在军中效力。

    罗根后来还和巴布书信联系,开玩笑让巴布帮忙照顾一下他。只是,巴布还没怎么行动,就遇到了肖林,被肖林收到麾下。算下来,已经有两三个月没有和罗根通信了。巴布相信,就算罗根发现自己背叛了英国和亚当斯家族,也不会对他有敌意。再说了,这次他可是来送钱的。

    纽约他只在五年前来过一次,当时感觉也就一般。没想到,这次发现纽约的环境变得更差了。也许是在炎黄小镇呆久了吧,他已经习惯了那里干净整洁的街道和没有异味的空气。一到纽约,差点被道路上各种屎尿,和空气中汗臭味夹杂这排泄物臭味的味道给熏得把早饭呕吐出来。

    “shit!这里怎么这么臭,比公共厕所还要恶心,这些人怎么在这里生活下去的?”

    队伍中最年轻的战士斯科特捂着鼻子不停地抱怨,引得周围听到他话的纽约人都对着他行注目礼。带队的大队长麦克见多识广,性格稳重,赶紧让他闭嘴。

    “你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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