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啦,你呢,你怎么会在纽约?比赛才结束没多久吧!”米歇尔好奇的问。
“唔,我来说服个人”然后李锦章简单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米歇尔看了眼ran店铺,然后仿佛看到了什么惊恐的事情一般,睁大眼睛,喃喃道“有可能吗?100件!”
李锦章无奈的摊了摊手。
“哼”陈蔚然冷哼一声,瞥了眼李锦章,意思是,时间不多了,你确定要继续浪费时间聊天。
李锦章苦笑“mr.陈,能帮我喊个乐队过来吗?要带有小号长号萨克斯的”
“可以”
“咦?我开始好奇你到底要怎么做了?你的鬼点子最多了?”米歇尔靠到白河身上冲他眨了眨眼睛。
“哈哈哈,我打算唱首歌,不是说了要让你见识到我的第一首英文歌吗,你可是恰好赶上了哦!”
“切”
很快一只设备完全的乐队,就来到了门口。
此时已经是中午的11点,正是人流量最大的时候,看到这家店门口有乐队,以为有什么活动,都纷纷围了起来。
李锦章和乐队紧急的交代了几句。
然后带上墨镜,走到店铺门口,现在这里已经围了一块空地出来,中间站了一只10人乐队,前面还有一个金色麦克风。
李锦章带上墨镜,走到最前面,嘴角向一边邪邪的勾起,隐约可以看出2个性感的酒窝。
富有节奏的鼓点随之咚咚咚响起,然后萨克斯,小号一一加进来,整个曲调渐入佳境。
前世曾经火爆全球的富有黑人气息的流行乐第一次出现在纽约街头。
酷爽的节奏让人忍不住一起摇摆起来。
“thishit
thatiichellepfeiffer
thathuoo)
girlshityourhallelujah(nfunkgonegiveittoyou
......”
直白又自恋的歌词,听得众人不由会心一笑,可是听着听着,又忍不住一起唱起来。
中心的李锦章,一边用沙哑性感的声音唱着,一边不时前后扭动身体做出一些看起来很娘气,可是在他身上却显得格外骚气的动作,不时又朝人群中的女生抬手,抛出一个毫无诚意又浪荡的眼神。
惹得人群中的女生都蠢蠢欲动,不由尖叫。
李锦章整个的表演可以说是浪到了极点,这是他前世最喜欢的火星哥的成名曲之一,相信一定可以征服纽约人民的耳朵和视线。
事实也正由他所想的那般,一首歌曲唱完,围在店门口的人群还是久久不散。
“天哪,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歌,简直,简直太骚了,好喜欢,他是谁,好帅啊”
“糟糕,我一个男的,感觉也快爱上他了,太有魅力了,这是我今年看过最棒的演出”
“歌手好帅,他穿的也好骚气啊,我也想买一件这样的衣服,谁知道是哪家店的吗”
.......
李锦章听着人群里传来不断的讨论声,得意的朝陈蔚然挑了挑眉。
陈蔚然皱着眉,撇了撇嘴,走进店铺内,他知道他输了,这首歌有这个魅力,连他这个不怎么听流行乐的人,都差点跟着节奏摆动起来,可见毒性之大。算了,能在今天卖出他之前得意的作品100件,也算是对他之前3年坚持的一个告别吧。
李锦章耸肩。
然后面朝人群。
“嘿,纽约的朋友们,我叫,刚刚的歌曲怎么样啊?”
听到他的问题,人群当即就响起一片叫好声。
“再来一遍?”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